标题:无上醍醐,纯圆独妙。--简述《法华经》五重玄义 内容: 无上醍醐,纯圆独妙。 简述《法华经》五重玄义《妙法莲华经》(简称法华经)乃释尊所说一代时教中被称为无上醍醐,纯圆独妙之大乘教典,尊为经中之王。 七轴玄文,妙义幽微、深广,虽有古疏多种,各皆言之有理。 唯我天台圣祖智者大师,大苏妙悟,灵山亲承,获一旋陀罗尼,照了法华,如曦和之临象。 达诸法相,似清风之游太虚。 宣讲法华,如水银泻地,颗颗皆圆。 由弟子章安尊者(灌顶)记成《玄义》十卷,《文句》二十卷,最为精粹。 惜卷帙浩繁,文字奥赜,初学每叹望洋。 明·藕益大师根据章安所记,删繁就简,重编科判,撰成《法华会义》七卷,文字较为简明,近代法华讲筵,咸奉为圭臬。 然较现代语文。 仍嫌不够通俗。 笔者忝为台宗后裔,于《法华》大旨,薄有悟解,爰据台宗五玄释题家法,简述此《法华经》五重玄义,或于诵习者理解经义不无少补云。 一、释名。 《妙法莲华经》在七种立题中,以法喻立名。 妙法是法,莲华是喻。 经题五字,若论通别,妙法莲华四字,名异众经。 是为别题,经之一字,通乎众经,是为通题。 妙法二字,本应先解妙,后释法。 因若无其法,何所称妙。 为从义便,先解法字,后释妙字。 法指何法? 略言之,不出三种,即众生法、佛法、心法也。 (一)众生法。 众生因迷惑不觉,不知其见闻觉知之性,本来不生不灭,即是佛性。 徒以为五蕴所覆,执此妄色妄心为实我,从而起贪嗔痴,依惑造业,依业感报,流转生死,无有止息。 如来悯之,为作开示,使知现前六根门头见闻觉知之性,即是佛性,若能反染归净,亦能成佛。 经云:“诸佛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无非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 ”倘若众生无佛知见,则何所论开,故众生法妙也。 (二)佛法。 佛法不出权实二法,佛证穷法界,断德究竟,智德圆满,于权实二法,彻底通晓。 应机施教,无不自在。 经云:“是法甚深奥,难见难可了,一切众生类,无能知佛者。 ”此叹佛实智妙也;又云:“及佛诸馀法,无能测量者。 ”此叹佛权智妙也。 又云:“惟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 ”诸法,是即实之权法;实相,是即权之实法。 故佛法妙也。 (三)心法。 谛观现前一念,即空即假即中,当体即是不思议境。 《安乐行品》云:“修摄其心,观一切法,不动、不退、不转,如虚空,无所有性。 ”《普贤观经》云:“我心自空,罪福无主。 观心无心,法不住法。 ”《净名》云:“观身实相,观佛亦然。 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 ”《圆觉经》云:“知幻即离,离幻即觉,不历渐次。 ”《华严经》云:“心佛与众生,是三无差别。 ”故心法妙也。 妙者,不可心思,不可言议。 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故称妙。 《法华经》云:“是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是也。 妙有相待妙与绝待妙。 (一)相待妙。 妙有对待,待半字为粗,明满字为妙。 三藏但半字生灭门,不能通满字,故粗。 满字是不生不灭门,能满理,故妙。 又方等、般若带方便而通满理,不是纯谈满理,故粗。 今法华直显满理,故妙。 (二)绝待妙。 说无分别法,绝诸对待,无复有法可相形、相比,无所可待,亦无可绝,不知何名,强言为绝待妙。 众生法、佛法、心法,咸具此二妙,故称妙法。 本经有迹本两门,各具十妙。 迹门十妙:(一)境妙。 实相妙境,具足十如是,唯佛能尽知,经云:“惟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 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 ”即境妙也。 (二)智妙。 经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以此妙慧,求无上道。 ”即智妙也。 (三)行妙。 经云:“本从无数佛,具足行诸道。 行此诸道已,道场得成果,佛子行道已,来世得作佛。 ”又云:“无量诸佛所,而行深妙道。 ”即行妙也。 (四)位妙。 天雨四华,表住、行、向、地四位。 开、示、悟、入,亦是位义。 经云:“乘是宝乘,游于四方,直至道场。 ”四方(亦指住行向地四位)是因位,道场是果位。 (道场喻佛果位)即位妙也。 (五)三法妙。 三法即三轨:1真性轨,2观照轨,3资成轨。 经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 ”大乘,即真性轨。 定即资成轨。 慧即观照轨。 即三法妙也。 (六)感应妙。 感是众生之机感,应是如来之赴应。 有四种:1冥感冥应;2冥感显应;3显感显应;4显感冥应。 感应之道,如一月在天,影含众水。 水不上升,月不下降,慈善根力,法尔如是,(天然如此)即感应妙也。 (七)神通妙。 神为难测,通为无碍。 入定、雨华,动地、放光等。 即神通妙也。 (八)说法妙。 经云:“其所说法,皆悉到于一切智地。 ”又云:“已说今说当说,此法华经最为难信难解”等,即说法妙也。 (九)眷属妙。 经云:“但教化菩萨,无声闻弟子。 ”即眷属妙也。 (十)功德利益妙。 经云:“现在未来,若闻一句一偈,我皆与授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须臾闻之。 即得究竟三菩提。 ”即功德利益妙也。 本门十妙:(一)本因妙。 经云:“我成佛以来,复过于此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祇劫。 ”推溯至于本初发心之时,必修圆妙之因,即本因妙也。 (二)本果妙。 本初所行圆妙之因,契得究竟常乐我净之妙果。 但取成佛以来甚大久远初证时之果。 即本果妙也。 (三)本国土妙。 经云:“自从是来,我常在此说法教化。 ”乃是指远本时之娑婆,不取今日秽土娑婆。 经云:“我此土不毁,我此土安隐(天人常充满)”等,即本国土妙也。 (四)本感应妙。 即本初成佛时,常在此说法,必有所化之机及赴应之事,机感相扣,即本感应妙也。 (五)本神通妙。 尘点劫前,宛同今日,弹指謦欬,动大千界。 即本神通妙也。 (六)本说法妙。 即指往昔初坐道场,始成正觉,四辩所说之法,即本说法妙也。 (七)本眷属妙。 即指本时说法所被之机,如下方所住,今从地涌出菩萨,弥勒乃不识一人,亦不知数目。 即本眷属妙也。 (八)本涅槃妙。 (涅槃即不生不灭之义)指本时所证断德涅槃。 本时随感赴应,化缘既尽,唱言入灭,即本涅槃妙也。 (九)本寿命妙。 法性之身,岂论寿命,方便为说本时唱灭之时,则有长短、远近之寿命,即本寿命妙也。 (十)本利益妙。 乃指本时眷属所获之功德利益,是为本利益妙也。 具此迹本两妙,“若有闻法者,无一不成佛。 ”法门之妙,孰过于此,故题曰妙法。 莲华者,以妙法幽微难解,须假莲华为喻,方明其义。 问曰:华有多种,必取莲华为喻何也? 答:有粗妙故。 或狂华无果,如杨柳。 喻外道空修无益苦行,无所剋获。 或一华多果,如胡麻。 喻凡夫独奉其亲,报在梵天,受种种乐。 或多华一果,如桃李。 喻声闻修三十七道品,但证无学。 或一华一果,如柿等。 喻缘觉修一远离行,亦得涅槃。 或前华后果,如瓜等。 喻须陀洹先证见道,却后修道。 或前华后果,如梅等。 喻菩萨先藉缘修(未能离相)后发真修(离能所相,)此皆粗华,不可以喻妙法。 惟此莲华,在淤泥而不染,(喻实相在缠,其体本净。 )出水而清香远彻。 (喻出缠圆明,名闻十方。 )又此莲华,华果俱多。 可譬因含万行,果圆万德。 为莲故华,华实具足。 可譬即实而权;华开莲现,可譬即权而实。 华落莲成,莲成亦落,可譬非权非实。 故以莲华喻妙法也。 此莲华喻迹本二门,各有三喻。 迹门三喻:(一)为莲故华。 喻为实施权。 经云:“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罗柰,为五比丘说。 ”(指三转四谛*轮)(二)华开莲现。 喻开权显实。 经云:“十方佛土中,惟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 ”又云:“惟此一事实,馀二则非真。 ”(三)华落莲成。 喻废权立实。 经云:“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 ”本门三喻:(一)为莲故华。 喻从本垂迹。 经云:“我成佛已来,久远若斯,但以方便,教化众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说。 ”(二)华开莲现。 喻开迹显本。 经云:“皆谓今佛出释氏宫,去伽耶城,坐道场,成菩提,实我成佛已来,无量无边(劫)等。 ”(三)华落莲成。 喻废迹立本。 经云::“诸佛如来,法皆如是(先权后实)为度众生,皆实不虚。 ”又:所云妙法,非去粗取妙,乃即粗显妙。 经中所说一乘之法,非离三说一,乃会三归一,即粗显妙。 犹如莲华即染而净,出淤泥而常洁。 会三归一,犹如莲华之华果同时。 法喻双彰,故名妙法莲华。 经,是能诠之文,是通名,众经所共。 妙法莲华,是别名,独指本经。 梵语修多罗,此翻契经。 简称经。 契即契机契理之谓。 具贯、摄、常、法四义。 贯,贯穿之义。 如线贯华,贯穿经中所应知之义;摄,摄化之义。 能摄持所化众生;常,不变之义。 真理恒三世而不易。 法,轨持之义。 为十界所同轨,故曰法。 二、辨体。 辨体者,名为能诠,体为所诠。 释名后继以辨体者,欲人寻名而得体也。 体以主质为义,本经以实相为体。 实相,即一心异名。 吾人现前一念心性,不在内外中间,非过现未来,觅之了不可得,不可言其无。 具造百界千如。 不可言其有。 离一切缘虑分别、语言文字,而缘虑分别、语言文字亦离此别有自性。 要之,离一切相,即一切法。 离故无相(此约真谛说)即故无不相(此约俗谛说)非亦有亦无相,非非有非无相。 (此约双照双泯中谛说)无名可立,不得已,强名实相。 经云:“今佛放光明,助发实相义。 ”又云:“诸法实相义,已为汝等说。 ”又云:“惟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 ”又云:“我以相严身,为说实相印。 ”又云:“开方便门,示真实相。 ”又云:“诸佛为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无非欲令众生开示悟入佛知见。 ”佛知见,即实相异名,故云以实相为体。 三、明宗。 宗者,宗旨。 本经以一乘本迹因果为宗。 一乘者,唯是一佛乘也。 本迹因果分二:(一)迹因迹果。 此经始从序品至安乐行品,为开权显实之文。 亦明弟子实因实果,亦明如来权因权果。 文义虽广,主要为成弟子实因实果。 因为正,果为傍(次)。 故于前十四品经文重点明弟子实因实果也。 (二)本因本果。 自从地涌出品至普贤劝发品,为开迹显本之文。 亦明弟子实因实果,亦明如来实因实果。 主要为显如来实因实果。 果为正,因为傍(次)。 故于后十四品重点明如来本因本果也。 又:此经明宗与他经不同,他经明宗,主要论修行之要径,会体之枢机、万行之纲领,今经不说法门纲要,大小观法,因为他经已说故。 惟明如来设教大纲之原始要终,祇论圣教,妙说圣心。 近会圆因,远申本果而已。 四、论用。 用者,力用。 明一经之胜用。 宗后论用者,宗既会体,便有利他之用。 本经以断疑生信为用。 迹门用佛菩提二智断七种方便人最大无明①,同入圆因。 本门破执近迹之情计,生本地之深信。 范围甚广,乃至等觉菩萨(如弥勒)亦令断疑生信也。 故以断疑生信为力用。 五、判教相。 上明力用,有益他之用。 用后判教者,大小偏圆,各经不同。 本经于化仪、化法四教中属何部耶? 五味中属何味耶? 故用后须判教相也。 本经于五味中属无上醍醐味,化法四教中属圆教。 纯圆独妙为教相。 《涅槃经》云:“善男子,譬如从牛出乳,从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若有服者,毒病皆愈。 所有诸药,悉入其中。 ”又云:“善男子,声闻如乳,缘觉如酪,菩萨如生、熟酥,(浅位如生酥,深位如熟酥)诸佛世尊犹如醍醐。 ”五味相生次第:(一)乳味。 从牛出乳,(牛譬佛)佛初说华严,如牛之乳,此时二乘之机未熟,(不见不闻圆顿教)全生如乳。 (二)酪味。 从乳出酪,譬佛于华严后谈阿含小教,正对小乘之机。 (三)生酥味。 自酪出生酥,譬佛于阿含之后说方等经。 小乘机熟而为大乘通教之机。 (四)熟酥味。 从生酥出熟酥,譬佛于方等经后说般若经,通教机熟而为大乘别教之机。 (五)醍醐味。 从熟酥出醍醐,譬佛于般若经后说《法华》、《涅槃》,别教机熟而为大乘圆教之机。 此法华经正属醍醐味。 纯明圆教佛法。 本经于化仪四教中属非渐、非顿。 非秘密、非不定。 《法华》非同阿含、方等、般若之初中后三渐,故非渐。 非同华严顿大之顿,乃会渐归实之顿,故非顿。 《法华》是显露。 经云:“但说无上道”故非秘密。 “决定说大乘”故非不定。 诚可谓出四时之外,超八教之表,无上醍醐,纯圆独妙也。 释五重玄义竟。 注①七方便人一、人乘,二、天乘,三、声闻乘、四、缘觉乘,五、藏教菩萨乘,六、通教菩萨乘,七、别教地前菩萨。 最大无明,指不明佛知佛见,众生本有,是为最大之无明。 发布时间:2023-01-10 11:48:22 更新时间:2024-03-17 13:52:34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chaoren.net/wei-70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