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般若波罗密多心经义疏-倓虚大师 内容: 夫佛法本旨,毫无别事,唯了生死而已。 然生死本无,乃众生妄自计度为生死也。 若生死果是真实,虽释迦及诸佛亦不能了。 何以故。 以真则不妄,实则不虚。 既不虚妄,何能破除得了。 是因本无生死,妄自执着。 但能破此执着之性,而生死即了。 故我佛唯自能破执情,名曰了脱生死。 又以善巧方便导众生,亦了此生死也。 或曰。 世事万端,何故专了生死。 曰。 尽过去世及未来际,无非一生死耳。 生死若了,万事皆了,所谓生死事大。 而众生亦莫不以死为大苦之事,生为大乐之事,若非众生以此为大苦乐者。 而我世尊亦无可以为大事因缘,无可以为生死苦乐也。 亦不为此出现于世矣。 或曰。 生死既属虚妄,又何必了。 曰。 因众生不自知故。 又不能自证其本无生死故。 或曰。 既得知证即可乐其速死乎。 曰。 若执乐速死,又何异着求长生。 以此执着之情难破,故劳我世尊,设五时之言教,为大冶红炉,五翻镕铸,始得透出这种无执着的消息。 然五时者。 一说华严时。 乃一分随情说菩萨法,一分随智说佛法。 故曰一权一实,是界外别圆二种言教。 而凡夫二乘根性闻之,有耳若聋,有口若哑。 故小机不得入。 复第二时说阿含。 但随情说界内藏通言教,生灭不生灭四谛,思议生灭不生灭十二因缘,事理六度。 纯权无实。 乃为显实而施权,方得小机证但空偏真之理。 复第三时说方等。 三分随情说,一分随智说。 故曰三权一实,是界内界外四教并谈。 引声闻众耻小慕大。 故谈偏斥小,叹大褒圆,而二乘果方肯回小向大。 复第四时说般若。 乃二分随情,一分随智。 故曰二权一实,是说通别圆三种言教。 使二乘果,行菩萨道,担荷大法,绍隆佛种。 复第五时说法华。 唯随智说。 极唱本怀。 界外最上一乘圆教。 无作四谛,不思议不生灭十二因缘,称性六度。 至五时之最后说涅槃,追说四教,追泯四教。 此一代时教,循循善诱。 俾诸弟子渐渐熏陶,丝丝入扣。 以破其妄执烦恼。 足见我世尊之悲愍慈怀,至且尽矣。 今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者。 虽属带二权说一实之教。 唯此种般若,注在一实。 故立名曰般若之心也。 我佛世尊特表倒驾慈航,佛位菩萨观自在者,为证偏真着但空之舍利子,作一标准。 然佛菩萨之行,亦不外六度。 而六度之归,全依般若。 且般若有三。 曰文字般若,观照般若,实相般若。 而实相即菩提,是般若之体。 观照即真空,是般若之宗。 文字即妙有,是般若之用。 故以照为能观之智,五蕴为所观之境。 乃至照见五蕴当体不变,本是真空。 若境若智,无非菩提现前。 此即正受法身也。 果证此本有之法身,方得解脱一切。 故曰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遂以是而责成舍利子曰。 今既闻知大菩萨之真修实行,照见五敌当体皆是真空。 汝等即不可仍执曩时之析空,修灭受想定,证偏真涅槃,但了一层分段生死耳。 应悟此色蕴当体不异真空,而真空亦不异诸色。 虽然如是,犹未至极。 再进一步,是乃色蕴当体即是真空,而真空非在色外别有,真空即是色蕴也。 岂是凡夫外道所执顽虚空相,及二乘圣人所执之灭除色蕴受蕴想蕴之但空理,及利根二乘圣人之色受想当体即空,了不可得之偏真谛耶。 当知离一切相,即一切法。 不但色蕴诸法如是,及受想行识四蕴心法亦复如是。 既然五蕴如是,而此五蕴所摄十法界一切心色诸法岂不如是乎。 故又责成舍利子曰。 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非是诸法之外,别有真空之相不生灭垢净增减。 若诸法之外,果有真空。 则真空若生,诸法必灭。 若诸法将增,真空必减。 若执真空为净,则诸法必垢矣。 若如此对待互夺,仍未脱生死之因。 又何能证不生灭之果。 所谓唯色,则一切唯色。 唯心,则一切唯心。 而心色诸法无非真空之相,岂不唯空一切唯空乎。 既一切唯空,则空中岂有色法。 是故空中无色,亦无受想行识之四种心法,成一合相。 无少法对待,自无生灭踪影。 因如果如,方为了富。 而此心色五蕴摄尽法界,当体皆属真空。 岂有六道众生法之十八界乎。 故曰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也。 岂有缘觉圣人界之十二因缘乎。 故曰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也。 岂有声闻圣人界,生灭不生灭之四谛法乎。 故曰无苦集灭道也。 岂有权位菩萨界,理障之智,事障之得之六度法乎。 故曰无智亦无得也。 然此诸法之说有者,实出九界众生之妄执耳。 若破此执,无非一真空法界。 是乃复其本时法性。 何尝有一法新得。 以是无所得故。 而此菩提萨埵即从容称性六度,完全依归于般若波罗密多故。 而真空心体即无忧得忧失之挂碍。 以无此种种挂碍故,而菩萨即无死怖,无地狱怖,无生活怖,无恶名怖,无大众威仪之恐怖也。 故远离凡夫之以生灭妄心为常,根尘接受为乐,对待诸法为我,五浊秽身为净。 及二乘圣人之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之八种颠倒,梦中思想也。 夫梦想既离,则无法非梦,无法非真。 执梦求醒,醒反成梦。 梦外无醒,是梦远离。 始谓诸佛之究竟涅槃也。 复引三世诸佛作证,皆依般若波罗密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复又赞其般若。 既有如是功德,故知般若波罗密多是大神通妙用之真实咒语也。 是破一切黑暗之大明真实咒语也。 是无上可加之真实咒语也。 是无等次可等之真实咒语也。 惟此甚深般若为能除其一切苦厄。 可谓真实不虚矣。 以上皆是显说咒。 以下即说咒曰,乃是密说经也。 次疏全体经文,为三。 初释题。 二译经人。 三释经。 今初。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将释此经,五重玄义。 一释名,二显体。 三明宗。 四辨用。 五判教相。 今释其名,为二。 初释别名。 次释通名。 初释别名,又二。 初拣定。 二正释。 今初。 初拣定者。 一切诸经,别名无量。 取要言之,不出七种。 一单法为名,如涅槃经等。 二单人为名,如维摩经等。 三单喻为名,如梵网经等。 四人法为名,如仁王般若经等。 五法喻为名,如妙法莲华经等。 六人喻为名,如菩萨璎珞经等。 七人法喻为名,如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等。 此经正以法喻为名。 法则六波罗密之一法,摄尽一切波罗密法。 喻则如人心为一身主宰,喻此经为诸般若经之主宰也。 二正释,为三。 初释般若。 次释波罗密多。 三释心。 今初。 初释般若者,梵语也。 华言妙智。 妙者,不思议也。 智者,不愚惑也。 智证本妙,能破根本愚惑。 然此妙智有三。 曰实相妙智,观照妙智,文字妙智。 而每智各具三德,而每德各具常乐我净,而常乐我净又无非一般若也。 且如文字世智者,乃知见立知而成思议分别。 以分别而堕异熟果愚。 集愚不息谓之业。 业缚不脱谓之苦。 竟成三道流转,循环无端。 然文字妙智者,乃知见无见。 不着所见。 而文字即是不思议之妙境,妙境即法身德,不思议即般若德,不着文字即解脱德。 开此三德秘藏,业即解脱。 则文字妙智本具之三德可知也。 且列解脱德本具之常乐我净者。 若解脱三心,何法不常。 解脱憎爱,何法有苦。 解脱分别,何法非我。 解脱是非,何法能染。 此谓解脱本具之常乐我净四德。 以能所并举,故曰解脱德也。 又如观照世智者,仍系知见立知,不离见相二分起行。 以义味观照,堕真实义愚。 结不动业,业缚不脱。 竟成行苦之色无色界,世间禅定。 行衰仍入轮回。 然观照妙智者,亦知见无见,乃无一法当情。 入流亡所,即般若德。 寂照一如,即法身德。 观相称寂,即解脱德。 悟此三德秘藏,烦恼即菩提。 则观照妙智本具之三德可知也。 且列般若德本具之常乐我净者。 以般若定位,何法无常。 般若成体,何法有苦。 般若立相,何法非我。 般若正受,何法有染。 此谓般若本具之常乐我净四德。 以能所并举,故曰般若德也。 又如实相之粗智者,亦系知见立知,但除分别我执。 以实相无相之知,证但空理,堕无为坑,不受后有。 如粮实之种,受焦枯之病,不再发生,故斥之曰焦芽败种耳。 然实相妙智者,亦知见无见,乃实相无相无不相。 空前绝后,即般若德。 不背本觉,即法身德。 常住众生相,即解脱德。 入此三德秘藏,生死即涅槃。 则实相妙智本具之三德可知也。 且列法身德本具之常乐我净者。 其法身周遍,何法无常。 法身起用,何法有苦。 法身化化,何法非我。 法身示现,何法为染。 此谓法身本具之常乐我净四德。 以能所并举,故曰法身德也。 又三智名妙者,唯一不思议观。 文字成妙假,即道种智。 观照成妙真,即一切智。 实相成妙中,即一切种智。 然三智三德并种种三法及一法一切法,互相各具。 即三即一,非一非三。 不分而分,分而不分。 妙义难量,不出一智。 可谓无非一般若矣。 故冠一经之首而以之立名也。 次释波罗密多者,华言彼岸到。 乃对欲海之烦恼而言也。 夫此彼岸到者,不可以凡夫外道之习见,以为别有境界可趣而解之。 亦不可以二乘之知见,视三界如牢狱,生死如冤家,永断诸有,不受后尘,为彼岸到而解之。 须知此般若法门,在第四时宣说。 而诸弟子已经三翻镕铸,已证大阿罗汉道,已超三界之外。 正为界外所立之教,大菩萨所修之法,又是一番宗旨。 此彼岸到,喻般若而言。 行者自复般若实智,即是彼岸到也。 全是当地风光,一家气味。 坐进般若圆融诸境,方破五住烦恼海,复一真般若岸。 然般若成三智,智智具三德。 饶舌说破,无非一知。 或曰。 如是何人无知。 曰。 人皆执所知以为知,不返知自本知也。 自弃般若岸,永溺苦轮海。 然知不知知,非是真知。 如眼不见眼,非是真眼。 或曰。 知知者,岂非知见立知,是无明本乎。 曰。 以名定义,百无一得。 以义定名,万无一失。 其知见立知者,乃是以自证分之知见,妄立所知之相分,遂妄显能知之见分耳。 岂是不趣相分,自知本知,见分自泯,能所双亡之自证分乎。 若能坐享自证分,即名证自证分也。 而四分本一,推次有伦。 岂非知返本知,即彼岸到乎。 三释心者,乃知识之总名,是法界之真因。 务此一心,大包法界,小入纤尘,育佛生之玄牝,造品物之妙门。 穷极古今。 充满事理。 循鳞甲而潜戏。 乘毛羽而翱翔。 任三界于死生。 运四大于空色。 摄万方而不恃。 御群机而不知。 主宰全能。 务之乃昌。 非此义,不足以喻是经。 非是经,不足以发是义。 义喻相齐,方符其奥。 故取以为喻。 是为种种般若之中心也。 释别名竟。 二释通名者。 梵语修多罗,此土或翻为契,或翻为法本,或翻为经,或翻为线。 今约此土经字,训法训常。 法者可轨义。 常者不变义。 可轨者。 教可轨,行可轨,理可轨。 经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乃至无智亦无得者,教可轨也。 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密多故,乃至远离颠倒梦想,行可轨也。 究竟涅槃,理可轨也。 不变者。 教不变,行不变,理不变,三世诸佛皆依般若波罗密多故,行不变也。 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理不变也。 故知般若波罗密多是大神咒乃至真实不虚,教不变也。 故说般若波罗多咒乃至菩提萨婆诃者,若法若常,教行理三,举三即一,举一即三,而三而一,不即不离,乃不思议之教行理也。 释名竟。 第二显体者。 前释通别二名,共八字,皆是能诠之名。 今更点示名下所诠要理,正显一经之主质。 意欲令人寻名得体,如因指见月。 又释名总示三德,显体别在法身,明宗别在般若,辨用别在解脱。 教相分别总别。 故释名之后,须先辨体。 又经若无体,则邪倒无印,同于魔说。 故须显体。 又得此体已,方能全性起修,以修合性。 今正出其体者,以实相菩提为此经之体。 夫菩提者,翻华言曰觉。 然三界惟心,万法惟识,而心识为觉。 本觉妙明,具十界事理。 此觉无明,造三千性相。 若具若造,无非一体。 故曰法法皆是实相。 何非妙智之体乎。 第三明宗。 宗者,修行之纲领,趣体之要枢。 今以观照真空,为此经之宗。 故经中明文,观自在菩萨照见五蕴皆空,以观为自行之真因,自在为无碍解脱之真果。 又在果上起用,成化他之能所,故曰菩萨。 由妙智觉照功深,已见五蕴皆是本寂真空。 因照而寂,所以谓趣体之要枢也。 第四辨用。 用者,力用也。 今以文字妙有,为此经之用。 然文字者,即五蕴也。 五蕴本无自体。 依真空妙体而有相,以相显体而成用,故曰妙有。 了得五蕴有相,即是真空本体,始度一切苦厄也。 是文字妙有,即全体之大用也。 发布时间:2022-12-24 09:52:41 更新时间:2024-03-17 13:52:40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chaoren.net/wei-68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