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弘赞大师|​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添足 内容: 首开空色两门专破有无二执有无尽实相可显色空合妙义方圆心经添足序如来出世,本为众生发明心地,然心无迹,难以形容,不已于虚空中,画出一条鳖鼻蛇,首尾宛然可观,而不可触。 今不自量,为蛇添足,得无取笑于人乎? 咦! 盖欲令人由足识蛇,如标月指,读是解者,见蛇遗足,得意忘蛇,方为善用其智,且不嗤余,如或不然,未免毒气所中,切忌切忌! 崇祯壬午中秋日鼎湖山犙道人识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添足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明粤东鼎湖山沙门弘赞 述释此经文,大科分二:初释题目;二正释经文。 1 初释题目分二:初正释经题;二释译人名。 1. 1 初正释经题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经题八字,有通、别二义。 上七字是别,别于诸经,以诸经名号不同故。 经之字是通,通于诸经,以如来所说,同名经故。 就别题中,复有二义。 上六字是所诠之法,心之一字是所引之喻。 故此经以法喻为名(或言单法为名,以心字是结集人借义彰要,非正喻也),大乘为教相(是深般若),真空为宗(是诸法空相),涅槃为趣(究竟涅槃),实相为体(色即是空),观照为用(照见蕴空)。 若通题释,以神鉴为体(般若),运到为用(波罗蜜多)。 若以因果释,般若为因(无分别智),波罗蜜多为果(到彼岸)。 般若之义有三,谓实相、观照、文字。 实相般若者,谓法身真空之体,元无名相,今于无名相中,建立假名而谈实相,故名实相。 以心源湛寂,无相而相,名为实相。 是所观之真性,即吾人虚灵不昧本觉真心,非寂非照,理性常住,体离生灭、染净、虚妄等法。 观照般若者,乃实相体所起之用,即能观之妙慧。 良由法性幽玄,非此莫鉴。 诸佛以此而妙契法身,菩萨以此而顿证真空。 即吾人无分别智,非照而照;照了一切诸法皆即真空、无明即是实相,故云色即是空。 文字般若者,文字是诸佛诠理之教,而文字性空,性空之体,即是般若。 故台教云:“文字是色,是色即实相。 ”天王般若经云:“总持无文字,文字显总持。 ”是以能显了实相、观照二种般若之德。 般若虽三,原同一相,所谓无相。 无相即是大觉圆常,真空之体。 具此三名,如世? 字。 若能一念正观圆修,照了诸法皆空,是为圆证究竟涅槃。 梵语般若,华言智慧。 智乃实相无分别之智,慧是无分别智中之妙慧,亦名净慧,亦名无相慧。 又慧即智,故成实论云:“真慧名智。 ”此之智慧,体性圆融,照用自在,能穷诸法实性之边底,是超情离见玄妙之绝称,非同世智之智,聪慧之慧。 世之智慧,从识心生,分别尘境,执取名言,发妄知见,为有漏根、生死株,不能破无明惑,显实相理。 恐人滥此,故存梵音,而不直翻华言。 究其实,则无物可当其体,无法可字其名,乃强名为般若也。 梵语波罗蜜多,此翻彼岸到。 若顺此方之文,则云到彼岸。 是究竟诸法实际无余之义,以生死为此岸,烦恼妄念为苦海中流,真空之际为彼岸。 般若如船筏,故其行深般若者,照蕴空,无明灭,见烦恼即实相,生死即涅槃,超二死海,至三德岸,名到彼岸。 其迷般若者,种种分别,妄执身心为有,遂失慧光,不了诸法实相,名住此岸。 故华严云:“我观一切众生,俱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著而不证得。 ”以要言之,但有纤情未尽,便隔彼岸;凡圣情忘,即彼岸到,无别以为到也。 心者,譬如人心为四大百骸之要,喻此经为六百卷般若所归之宗要,若达此经,则六百般若朗焉。 有以此字为中心之心,谓此经在六百卷之中心,谬也! 或有以为真心之心,然六百般若皆谈真心,非独此经,以般若即心也。 心有体用,实相是体,观照是用;以用归体,即名到彼岸。 故起信论云:“自心起信,还信自心。 ”自心即体,起信即用。 还信自心,即是以用归体。 华严别行钞云:“智是理用,理体成智,还照于理,智与理冥,方曰真智。 ”真智即实相般若,理即真空之理。 故经云:“无有如外智能证于如;亦无智外如为智所入。 ”入是以用归体,况性、相、空宗各异,宁容浑滥? 而六百般若皆一无相空宗,是般若即真空体。 故涅槃云:“佛性者,名第一义空。 第一义空,名为智慧。 ”故说智慧足矣,更不别说心性。 若说心性,则成实法。 一涉实法,便非空也。 或谓是萨婆若心,原非经旨,以心外无般若,般若外无心,心无形相,故说般若是为最玄最妙,何用更言心乎? 经者,梵语修多罗,此翻为契经,谓上契诸佛之理,下契众生之机,今人尚略,故单言经。 经即教也,是佛所诠之教,而训常训摄。 常以不变为义,谓古今虽殊,觉道不改,群邪不能沮,众圣不能异。 摄谓贯摄玄微,以开未悟,同出苦津,而登觉岸。 故有悟此经题,则彼岸到矣(别行钞云:若有解华严经题七字之义,即一部之功已过半矣。 ?,音伊)。 1. 2 二释译人名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唐,是国号。 三藏,即经、律、论也。 法,轨也。 师,范也,谓能为轨范,以法训人也。 玄奘,是师法号,本名祎,俗姓陈,乃汉太丘仲弓之后,慧英处士之子,母梦白衣人而诞。 年十一,从兄长捷法师出家,日授精理。 至十三,便升讲座,词理妙尽,自惟此土经法未殚,遂往西天,学通三藏,赍经、律、论梵夹归唐,奉诏译为华言。 此心经前后共有六译,今所释者,正奘师所译之本。 言译者,传也。 谓传彼西天之语,而为东华之言也。 2 二正释经文分二:初显说般若;二密说般若。 2. 1 初显说般若分四:初因人显法;二正示法空;三依法修证;四结赞功能。 2. 1. 1 初因人显法分三:初能修之人;二所修之法;三修证之位。 2. 1. 1. 1 初能修之人观自在菩萨此五字,有通有别。 上三字是别,名别诸菩萨故;下二字是通,号通诸菩萨故。 梵云婆卢枳底湿伐罗,华言观自在;若云阿耶娑婆吉低输,华言观世音。 梵本自有两名,亦经各旨所宗不同。 若从耳根悟入,如楞严经,菩萨从闻思修入三摩地;大悲经,菩萨闻咒,即超八地。 斯皆从耳根悟无生忍,名观世音。 从体起用,故云观其音声,即得解脱;六根互用,故现千手眼,照护群生。 今经从眼根证入,故云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名观自在。 然此有能所自行化他之义。 观字若作平声,即属能观,世音属所观,即所化机。 故法华经云:“一心称名观世音,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 ”此即能所化他也。 楞严云:“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 ”此兼眼耳二根,故云观听,并属自行。 大悲经,兼观音自在二号,即属自他。 若准温陵释:“观音者,观世言音,圆应圆悟之号。 ”此亦兼自行化他。 然自行边,观字应作去声,谓此菩萨,用般若观慧,照见五蕴身心空寂,度诸苦厄,即生死解脱,得大安乐,故云自在。 交光云:“观字随俗,虽作平声,理实去声。 良以纳声为闻,达理为观,特取达理,故于音声不言闻,而言观也。 ”复须知因中名自行,果上是化他。 然菩萨以利生为要,必兼化他,方应菩萨之号。 菩萨者,梵音具云菩提萨埵。 菩提此翻觉,萨埵翻为有情,就中亦有自行化他二义。 自行边,则菩萨已具觉悟之智,尚有余习之情未尽(习情若尽,则名为佛)。 若化他边,谓菩萨以悲愍心,开觉一切有情,令见大道,二义合名,故称菩萨(有情,即众生别称)。 2. 1. 1. 2二所修之法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行是修行,即所入观行也。 深是甚深,即真空般若,非心所知,非识能识。 般若约教有二:一、深;二、浅。 浅者,名人空般若,是二乘所证;深者即法空般若,是菩萨所入。 今此真空实相,非二乘偏空小智所践,故云深也。 时者,证入真空体,在一刹那时也。 乃菩萨以无分别智,照了五蕴身心,廓然寂灭,性相皆空,即最后一刹那顷,证入真空体之时。 而称体起用,度一切苦厄,亦在一刹那时。 大般若经云:“皆以无性而为自性,用一刹那相应妙慧,证得无上正等菩提。 ”是也。 (若据不空所译本,即非因地时,乃菩萨入慧光定时说。 今按本译,以因地释,令行人有所措心也。 如心地观经云:“一刹那心,般若相应,悟三世法无余。 ”是知,以因地为正。 言体用皆在一刹那时者,由五蕴本空,苦厄斯无,故体用同时也。 言无分别智者,亦名根本智,若最初一念闻声见色,得声色自性时,是现量当前,即无分别智照,不属生灭有无。 此智才发,分别之心顿泯,当体即是真空。 若见真空,名见佛性。 若刹那流入意地,起第二念,分别事理,即是生灭心,生灭妄想相续,念念不住,随他声色流转,即智而成识。 若不起分别,境自如如,即识而成智矣。 刹那者,时之极速也。 一念中,有九十刹那。 又云,一弹指顷,六十五刹那。)2. 1. 1. 3三修证之位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照见,是能入之观;五蕴,是所观之境。 正以妙慧照见五蕴自性,当体皆是真空,故异二乘灭色求空。 若证真空时,能所俱忘矣。 照字在果,即观自在之观字在因。 即吾人率尔心时,不起分别之现量,故此照之一字,是修般若最初下手工夫之要术,即无分别智,照而了了者。 见非眼根及眼识所见,乃现量当前,于一切法,得法自性,不见纤尘可得。 所谓不见色,不见受、想、行、识。 非曰不见,见即无见。 由五蕴本空,即是实相,实相无相,故不可见。 不可见而见,洞彻法界,非唯不见世间诸法,于出世间一切禅定、智慧、解脱、三昧、无上正觉菩提、涅槃等法悉空,故皆不见。 都无所见,名为照见,是见诸法实相也,瞥有少见,即堕妄想无明窟宅矣。 五蕴者,色、受、想、行识也。 蕴以积聚为义,谓诸众生,由此五法,积聚成身,复由此身,积聚无量尘劳烦恼,而受无量生死轮回之苦,又名五阴。 亦由积聚妄想烦恼,而阴覆本明真性也。 色以质碍为义,谓此身假合地、水、火、风四大因缘而成幻质,洎外山河、大地、器界凡有形者,皆名为色。 受以领纳为义,谓眼、耳、鼻、舌、身、意之六识,纳彼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尘。 想以审思取像为义,即意识缘想六尘之境。 行以造作为义,即意识思惟尘境,造作善恶行业。 识以了别为义,名为心王。 受、想、行是心所。 故此五蕴总名身心二法。 此之身心,如幻如化,从因缘生,原无实性,故佛为瓶沙王说喻,色如聚沫(因风吹水成聚,体相无实),受如水泡(水因物击成泡,起灭无常,众生所受苦乐之事亦尔),想如阳焰(远望旷野,日光发焰如水,渴者思饮,众生因念成想,终为虚妄),行如芭蕉(蕉体危脆,中无有实,众生造作诸行亦尔),识如幻事(幻术,幻作人马,本无实体,众生识心分别诸法,随境生灭,如幻无实),菩萨以般若智,观此五蕴,色从四大假合而有,受、想、行、识由妄想境界而生,四大妄想本无自性,当体即空,故曰皆空。 非谓绝然灭无为空,亦非有法能令彼空,以彼本自空故。 众生不了水月空花,故执五蕴幻有之色,而迷自性之真空。 真空幻有,体无有二,但随凡圣所见不同。 若以妄心分别,则见五蕴,而遗真空;若以般若观,则真空现,而五蕴亡。 是故真空一显,幻有都灭,即五蕴斯空,而苦厄斯度,是为到彼岸矣。 言度者,脱也,超越也;一切苦厄者,世出世间诸苦也。 此上序述观自在菩萨修证之旨,乃一经之纲领,使人效而修之。 若有上机之人,睹此便悟无生。 如其上上根者,闻观自在名,即顿证真空,何假后语? 如或未然,须详下文。 (上言证者,乃证悟之证,非同二乘取证果位之证。 故经云:“无智亦无得。 ”下皆同也。 镇国云:“生死之本,莫过人、法二执。 迷身心总相,故计人、我为实有;迷五蕴自相,故计法我为实有。 智眼照知五蕴和合,假名为人,一一谛观,但见五蕴,求人我相,终不可得。 ”先观色蕴,是观身,了知坚是地,润是水,暖是火,动是风。 观余四蕴,则是观心,了知领纳为受,取相为想,造作为行,了别为识。 依此身心谛观分明,但见五蕴,求人我相终不可得,名为人空。 若观一一蕴,皆从缘生,都无自性,求蕴相不可得,则五蕴皆空,名为法空。 是以照五蕴,而二空理现矣。 言世间苦者,所谓八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五阴盛也。 出世间苦者,变易生死也。 谓声闻、缘觉、菩萨,虽离世间分段生死,而有方便等土变易生死。 如初位为因,后位为果;又后位为因,后后位为果。 以其因移果易,故名变易。 言分段者,谓三界内众生,随其作业,所感果报,身之形段则有长短,命之分限则有延促,是名分段生死。 以照见蕴中我人空故,灭烦恼障,即度分段苦;以照见五蕴自性空故,灭所知障,即度变易苦。 苦厄虽众,而二死收尽,今见真空,则度厄已尽矣。)2. 1. 2二正示法空分二:初明蕴空;二显空德。 2. 1. 2. 1初明蕴空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此正释明五蕴真空,显非离色明空及断灭空,以即色之空为真空,即空之色为幻色,而色是一切法相之首,故举初摄后,以色义既彰,则万法昭然。 色,即四大幻有之色;空,即般若真空之理。 众生因迷真空,而成幻有之色。 幻有缘生,元无自性,本是真空,如波外无水。 由众生以妄想风,击彼真源,遂迷源逐浪,沉溺苦津。 如来教以般若观慧,照了幻有,无异真空,如悟波不异水。 故云色不异空。 如志公曰:“有相身中无相身,无明路上无生路。 ”是也。 空不异色者,真空为万法之体,故本具一切诸法,如水出生波涛影沫及随器方圆等相。 而众生因执幻相,故迷真空,如愚夫观波迷水。 如来教修般若观慧,达真空体,无异幻相,如悟水不异波。 故云空不异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者,正发明不异之旨,以不异故即是之也。 又恐人因法成执,犹存色空二见,如世谓玉石相似,仍存二物,故言不异。 今欲泯此二见,使人妙契色空不二,全体即是,如波即水,如水即波,动静似分,体无二致。 由迷真空,故令识幻即真,权立二名,元无二物。 故永嘉云:“无明实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是知幻境本真,不由修习。 今因迷重,故须般若智照。 不假智照,不知本真,不知本真,致见各异。 凡夫执有身心,故见生灭,受于生死。 外道著空,拨无罪福,故堕轮回。 二乘妄见五蕴实有其相,不了缘生,心起厌离,故堕声闻。 虽了五蕴诸法缘生,不达无性,故堕缘觉。 若了五蕴诸法,无性缘生,缘生无性,无性故空,空即真空,是名为佛。 法身真空之体,原非断灭,故须于幻有中求。 幻外无真,故曰真空;真外无幻,故曰幻色。 此真空幻色,不异相即,是一经之极旨,般若之真宗。 (旧依教释,佛为执有之徒,破色立空,故云色不异空;为执空之徒,破空立色,故云空不异色;为诸菩萨,显中道观,示实相理,俱立俱破,故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今经幻色当体即是真空,全非破空有之旨,故非旧释。)色蕴既尔,四蕴皆然,故云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若具说者,应云:受不异空,空不异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 余三蕴例之可知,是名五蕴皆空。 今如来令观此现前五蕴身心,为所观境,不假别求他法为境,是为最切最要。 若能观一蕴空,则蕴蕴皆空。 故圆觉经云:“幻身灭故,幻心亦灭;幻心灭故,幻尘亦灭;幻尘灭故,幻灭亦灭;幻灭灭故,非幻不灭。 ”但彼经以破幻显真,此经即幻是真,旨虽不同,色心无异。 既知此心,真妄同源,空有不二,即此现前一念妄想起处,便是真空独露呈前。 当下以智观察,见妄无体,便是真空,即凡心而见佛心。 讵可弃兹幻妄而别想真如,如弃波求水,乌可得哉? 此之空有不二,真妄同源,非智莫达,故呼舍利子而告之。 舍利是梵语,子是华言,乃如来第一智慧弟子,本南天竺大论师提舍婆罗门所生,母名舍利,从母受称,故名舍利子。 此译云身子,以母好形身故。 又译云鹙子,以其母眼明净,如鹙鸟之目;或言其母才辩,喻如鹙鸟(鹙即春莺,又云百舌鸟是)。 按此经六译,而施护所译本,谓观自在菩萨在灵鹫山,为舍利子说。 既尔,菩萨下当有言字,今据经文势及大部般若中,应是佛说。 以文非全部,故无缘起及流通二分。 然智者但取其义,勿泥其迹,若佛说、若菩萨说,皆可。 (离色明空者,谓空在色外,如墙处不空,墙外是空。 断灭空者,谓灭色明空,如穿井除土出空,以先有后无,是为断灭。 此二非真实心,无知无用,不能现于万法。 然外道二乘,皆有断灭。 外道断灭,归于太虚。 二乘断灭,归于涅槃。 有以此经如余经,三分分释。 从“观自在”至“度一切苦厄”,为缘起序分。 “舍利子”至“三菩提”,为正宗分。 “故知”以下,皆为流通分。 如此亦强为穿凿。 然此既云“心经”,即大部般若之心,故无序分等。 慈恩云:“录大经妙最,别出此经,三分二序,故皆遗阙。 ”余译虽自有缘起之文,而不合众译。 但得其旨,不可于此妄生是非。)2. 1. 2. 2二显空德分二:初总标;二别释。 2. 1. 2. 2. 1初总标舍利子,是诸法空相。 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是诸法”者,即五蕴等法也。 “空相”者,即诸法之真空实相也。 盖前示五蕴幻有即是真空,而未说其相,故今示云:“是诸法空相。 ”既云诸法空相,则不可离诸法而别言空相。 此直指诸法当体即是真空之相。 譬如水月镜像,体离生灭、垢净、增减,故不可作之令生,坏之使灭,染之令垢,治之使净,加之令增,损之使减。 何以故? 以彼影像无实,当体即空,亦如虚空,不可以生灭、垢净、增减名之。 真空之相亦尔,故不可得而名之,乃强名曰实相。 实相之相,非五眼能窥,心智所测,唯证者能知。 盖生灭,约指蕴、处、界。 垢净,约指四谛因缘。 增减,约指智得。 以蕴等是迷真逐妄,故见生灭。 十二因缘有流转、还灭二门。 其流转门,是苦、集二谛,乃世间因果,故垢。 其还灭门,是道、灭二谛,乃出世因果,故净。 菩萨修行,道有所增,而惑有所减,故云增减。 今言不生灭、垢净、增减,是发明诸法真空相中,本无凡圣修证因果等法。 直显般若一真空体,使人诸见脱落,一丝不挂,独露真常,即如如佛。 (还源观中云:“随流加染而不垢,返流除染而不净。 在圣体而不增,处凡流而不减。 ”略疏云:“色从缘起,真空不生;色从缘谢,真空不灭。 又随流不染,出障非净;又障尽非减,德满不增。 此生灭、垢净、增减,是有为法相,翻此以显真空之相,故云空相。 ”)2. 1. 2. 2. 2二别释分四:初释蕴处界;二释十二因缘;三释四谛;四释智得。 2. 1. 2. 2. 2. 1初释蕴处界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是故”者,承上起下之词,以发明诸法空相不生灭等之故,故无色受等也。 “空中”者,即空相之中。 以真空实相,本离一切凡圣等法,故无蕴、处、界、因缘、修证之相。 至于般若空中,空性尚不可得,况有蕴、处、界等法,故云无也。 盖无,非同龟毛兔角之无,乃即一切相离一切相为无,以妄情一息,凡圣见销,真空独露,故无蕴、处、界等可得。 “无色”至“行识”,是无五蕴也。 “无眼耳”至“触法”,是无十二处也。 “无眼界”至“无意识界”,是无十八界也。 此合六根六尘,为十二处。 (根以能生识为义,尘以染污情识为义。)合六根六尘六识,为十八界。 在内为六根,在外为六尘,根尘相对,识生其中,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界以界别为义。 谓此十八法,各有别体,义无浑滥。 如眼以色为界,耳以声为界,乃至意以法为界。 眼不能越色有见,耳不能越声有闻,乃至意不能越法有知。 色以眼为界,以色必眼所见,非声香等能对眼故,乃至意以法为界,以法必意所知,非声香等能对意故。 眼识界,是眼家之识,必依眼根始发,非依余根能发,而眼亦不能发声香等识,故此为别。 余可例知。)“乃至”者,是举其始末,而包括其中也。 此蕴、处、界,名为三科法门。 法门虽三,总色心二法开合不同。 佛为迷心不迷色人,说五蕴法,合色为一分,开心为四分(受、想、行、识皆心分故。)。 为迷色不迷心人,说十二处法,开色为十分半(谓内五根,外六尘,法尘半分故。),合心为一分半(谓意根一分,法尘半分。),为心色俱迷人,说十八界,开色为十分半(准上应知),开心为七分半(谓眼、耳、鼻、舌、身、意之六识,加意根一分,法尘半分。)。 如来逗众生机,说此三科法门,各随根性,任修一法,即能悟入。 今此般若真空门中,都无是事,是故言无。 正显真空实相,体非质碍、领纳、审思、造作、了别、积聚之相,故无色、受、想、行、识也。 真空实相,体非根尘能入所入之相,故无十二处也。 真空实相,体非根尘识别之相,故无十八界也。 2. 1. 2. 2. 2. 2二释十二因缘无无明,亦无无明尽。 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此名十二因缘,亦名缘起,亦名缘生。 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 言无明者,昏暗义也。 (谓过去世烦恼之惑,覆盖真性,无妙觉之明,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故名无明。 大般若经云:“如无所有如是而有,若于如是无所有法不能了达,说名无明。 ”何等法无所有,谓蕴、处、界,乃至十八不共法、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 彼由无明及爱势力分别,执着断常二边,由此不知不见诸法无所有性。)行者,造作也(谓过去身口,造作善、不善业,故名行。)。 识者,心王也(真妄和合,名之为识。 由过去惑业相牵,致令此神识,投托母胎)。 名色者,名即心,色即身也(从托母胎,至第五个七日,生诸根形,四肢差别,是为名色)。 六入者,六根也(从名色后,至第七个七日,六根开张,有入六尘之用,故名六入,亦名六处。)。 触者,触对也(从出胎已来,至三四岁时,六根虽触对六尘,然未能了知生苦乐想,故名为触。)。 受者,领纳也(从五六岁,至十二、三岁时,因外六尘触对六根,即能领纳前境好恶等事,然犹未能起淫贪等心,故名为受。)。 爱者,贪爱也(从十五、六岁,至十八、九岁,贪于淫欲诸境及胜妙等事,然犹未能广遍追求,故名为爱。)。 取者,求取也(从二十岁后,贪欲转盛,于五尘境,广遍驰求,故名为取。)。 有者,后有也(因驰求诸境,起善恶业,积集牵引,当生三界有漏之果,故名为有。)。 生者,受生也(今现世所作善恶之业,后世还于六道四生中受生,故名为生。)。 老死者,衰坏也(谓来世受生已后,五蕴之身,衰已还坏,是名老死)。 此十二法,展转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名为缘。 三世相续循还,无有间断,如轮回转,故曰轮回。 始由过去世无明行为因,招感现在识、名色、六入、触、受五者为果。 由现在果,起爱、取、有三者为现在因;由现在因,而感未来世生、老、死之果。 此是生相,即凡夫法,名流转门。 若缘觉人,悟此诸法缘生,而无明灭则行灭,乃至老死灭,此是灭相,即缘觉法,名还灭门。 若以般若观慧,照了无明体性皆空,无生灭相,故云“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言“无无明”,是举流转初相空;“亦无无明尽”,是举还灭初相空;“乃至无老死”,是举流转末相空;“亦无老死尽”,是举还灭末相空。 尽即灭也,此盖举其始末空,而该其中,以显般若真空,体非流转还灭之相,故无十二因缘也。 2. 1. 2. 2. 2. 3三释四谛无苦集灭道。 苦即生死苦果,集是惑业苦因,此是世间因果。 灭即涅槃乐果,道是道品乐因,此是出世间因果。 智度论云:“世间及身是苦果,贪、爱、瞋、痴等诸烦恼是苦因,烦恼灭是苦灭,灭烦恼方法是名为道。 ”如来说此四圣谛法,盖为凡夫二乘,不知三界五蕴诸法,如幻如化,本自无生,性相寂灭,生死涅槃,犹如昨梦,而于无生法中,妄见生灭,横受轮回,譬如阳焰无水处,妄作水想,徒自疲劳。 是故,如来令彼知苦断集,慕灭修道,暂息苦本。 声闻不了,耽寂灭乐,以为实证。 大乘菩萨,修般若观,见真空理,无生灭修证之法。 生灭修证,自性空故,故名“无苦集灭道”。 (谛者,审实也。 凡夫虽有苦集,而不审实,不得称谛。 无倒圣智,审知境故,故名圣谛。 道品者,即三十七品菩提分法。 详余经论。)2. 1. 2. 2. 2. 4四释智得无智亦无得。 智即能观之智,得即所证之理。 意明不但无蕴、处、界、谛、缘诸法,即三乘人能证所证,及修般若菩萨,空诸法之智,与空智之所得理亦无。 盖法性如空,以眼病故,于空见花而取证。 故大般若经云:“欲知说如来不能证诸佛法秘密义趣,当学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 何以故? 所证佛法及能证者,不可得故。 ”又云:“于一切法胜义谛中,能证、所证、证处、证时,及由此证,若合若离,皆不可得,不可见故。 ”菩萨于诸法空,不应作证。 谓观法空时,先作是念:“我应观法诸相皆空,不应作证。 我为学故,观诸法空,不为证故,观诸法空。 乃至我于无上正等菩提,今时应学,不应作证。 ”故智度论云:“菩萨深入空故,知空亦空,涅槃亦空,故无所证。 ”以证不证法不可得故,始从五蕴,终至四谛,乃三乘人修道所观之境。 今修般若,如大火聚,无论净秽,触处皆烧。 是故,真空理显,凡情荡尽,真如圣境,一切智智,悉不可得。 故世之蕴、处、界,出世之四谛因缘,以至能证所证,莫不皆空。 是则人法两忘,境智双泯,如病去药除,故云“无智亦无得”。 2. 1. 3三依法修证分二:初明菩萨得涅槃;二明诸佛得菩提。 2. 1. 3. 1初明菩萨得涅槃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罣碍,无罣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以无所得故”者,承上诸无字而言,谓由前诸法无所得之故,菩萨因依之而修得究竟涅槃。 故此“无”字,乃统一经之旨。 盖由法性如如,体本寂灭,若以有所得心,即迷本真,失于般若观慧。 何由“远离颠倒”,得于“究竟涅槃”? 涅槃经云:“无所得者,则名为慧,菩萨得是慧故,名无所得。 ”又“无所得者,名大涅槃,菩萨安住大涅槃中,不见一切诸法性相,故名无所得。 ”又“无所得者,名为大乘,菩萨不住诸法,故名大乘。 ”清凉云:“无所得即般若相,由得般若无得智慧,故方得也。 ”大品云:“以无所得而为方便。 ”智度论云:“有二种空:一、无方便空,故堕二乘地;二、有方便空,则无所堕,直至无上菩提。 复有二种空:一、但行空,堕二乘地;二、行不可得空,空亦不可得,则无处可堕。 ”故诸菩萨以般若方便观慧,照诸法空,故于蕴、处、界、因缘、谛相及能证、所证,皆无所得。 以此无所得心故,而依般若修行,则业累解脱。 由依此修行故,则惑不碍心,境不碍智,故心无罣碍;由无罣碍,则业累解脱。 以业脱故,则外无三界果报之恐怖。 由无果报,则内永离烦恼之颠倒梦想。 以离烦恼,则真常独露,是为究竟涅槃。 斯显般若真空,体非生灭,违因失果。 故诸菩萨,于一切法无所得,是得究竟涅槃。 然一大部般若,皆以无所得而为宗致。 设有一法过涅槃上者,亦如梦如幻,悉不可得。 故大般若经云:“虽达一切法自性皆空,而诸菩萨,因此般若波罗蜜多,证得无上正等菩提,转妙法轮,度无量众。 虽证菩提,而无所证,证、不证法皆不可得故。 ”以不可得,即无能证、所证诸忘知见。 由无妄见,故无颠倒之烦恼。 若有所证,即是颠倒梦想,岂得涅槃菩提? 金刚般若不坏假名论云:“若诸菩萨证真实时,乃至法身亦无得故。 ”“菩提萨埵”者,是能依之人。 “般若波罗蜜多”者,是所依之法。 “心无罣碍”、“颠倒梦想”是能空之障。 “究竟涅槃”是所证之果。 “究竟涅槃”者,五住究尽,二死永亡,名为究竟,亦名无余,以究尽涅槃之际故,复名无住处涅槃。 非同二乘,但离见、思惑,名为解脱,权得化城之涅槃,诚非究竟。 梵称涅槃,华言圆寂。 圆,谓德无不备;寂,谓障无不尽。 亦翻大灭度,大即实相,灭即蕴空,度即越苦;又大即法身,灭即解脱,度即般若。 菩萨修般若,观诸法空,实相理显,了生死幻身即本法身,烦恼即般若,结业即解脱,此则三障顿空,三德斯圆,是谓究竟涅槃(三障者,即业障、报障、烦恼障也。 业能缚众生在生死狱,不得解脱,故名罣碍。 三界果报,犹如火宅,是可畏相,故名恐怖。 无明体性,是颠倒法,犹如梦想,故名颠倒梦想。 由离烦恼,则不起惑结业。 由离结业,则无果报矣。 五住者,即五住地惑。 此惑能令众生,住著生死故也。 一、一切见住,即三界见惑也;二、欲爱住,即欲界思惑也;三、色爱住,即色界思惑也;四、有爱住,即无色界思惑也;五、无明住,即根本无明惑也。 二乘未了此惑,故沉滞于空,即住方便土。 大乘菩萨,方便断除,犹余惑未尽,故住实报土。 今修般若,余惑顿破,故名究竟。)。 2. 1. 3. 2二明诸佛得菩提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三世”者,过去、未来、现在也。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华言无上正等正觉,即诸佛所证之道。 意明非独菩萨以无所得心,依般若而得涅槃;三世诸佛亦以无所得心,依般若而得无上菩提。 菩提涅槃,原无二路,皆依般若而得,舍此般若,而无有得之者。 故大般若经云:“一切如来、应、正等觉,乘如是乘,行如是道,来至无上正等菩提。 ”此乘此道,当知即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 摩诃般若经云:“诸法自相空即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又云:“菩萨行般若作佛已,变名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菩提是智德,涅槃是断德。 菩提涅槃,其名虽二,而皆是极圣所证二转依果,以惑非智而不断,智非断而不圆。 故大般若经云:“菩萨于菩提道及一切波罗蜜多已圆满故,由一刹那相应妙慧,证得如来一切相智。 尔时一切烦恼习气相续永不生故,名无余断,则名如来、应、正等觉。 ”是知如是二果,皆依般若波罗蜜多而得成就也。 佛者,梵音具云佛陀,华言觉,乃穷理尽性之称。 所谓悟性真常,了惑虚妄,运无缘慈,度有情界,行满果圆,故谓之大觉也。 大般若经云:“于一切法,自然开觉,故名佛陀;如实开觉一切有情,令离颠倒恶业众苦,故名佛陀。 以何义故,名为菩提? 证法空义及证真如义,是菩提义。 诸佛所有真净妙觉,故名菩提。 诸佛由此现觉诸法一切种相,故名菩提。 ”(如来者,谓乘先佛道来成正觉,故名如来;又然诸法相,有佛无佛,法界法尔,佛于此相,如实现觉,故名如来;又如来依般若波罗蜜多,如实觉一切法真如,不虚妄,不变异,由此觉真如相故,说名如来、应、正等觉。 言智德者,谓以平等智慧,照了诸法圆融,通达无碍,随众生机,为其演说,而无差谬也。 断德者,谓断除一切烦恼惑业,净尽无余,随所化住处,恶不能染,纵任自在,而无累缚也。 二转依果者,以悟烦恼即菩提,故转烦恼而依菩提,乃诸佛所证之道。 以生死即涅槃,故转生死而依涅槃,是诸佛所证之果也。)2. 1. 4四结赞功能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 “故知”者,承上菩萨诸佛,皆依此深般若而证得涅槃菩提,由是故知般若功用,不可思议,非名言数量能宣,乃以四种咒而赞喻之。 “神”以不测为义,“明”能破暗,谓此般若神功妙用,非心量所知,能灭无明痴暗,而显真空智理,证得菩提涅槃。 更无有法出于其上,故云无上。 是诸佛秘密之心印,故亦无有法与之比伦,故云无等等。 又此般若名无比法,复无有无比法与之比,故名无等等。 五住究尽,二死俱亡;四生果谢,万累都捐,故云能除一切苦。 如是般若,妙用难思,了妄即真,即凡成圣,决定息苦无疑,特令众生信受奉行,故云真实不虚。 大般若经云:“学此般若波罗蜜多大咒王时,于我及法,虽无所得,而能证得无上正等菩提。 ”(智论云:“何故名般若为大明咒? 谓诸外道,俱有种种咒术,利益人民,能随意所欲,使诸鬼神大得名声,人民归伏。 般若波罗蜜于诸咒术中,是大咒术,常与众生道德乐故。 诸余咒术,能起贪瞋烦恼,自在作恶,堕三恶道。 是般若波罗蜜咒,能灭禅定佛道涅槃诸著,何况贪瞋粗病? 是故名为大明咒、无上咒、无等等咒。 又,是咒能令人离老病死,能立众生于大乘,能令行者,于一切众生中最大,是故言大咒。 能如是利益,故名无上。 古有仙人,所作能知他人心咒,名抑叉尼;能飞行变化咒,名犍陀梨;能住寿过千岁万岁咒。 于诸咒中,无与等。 于此无等咒术中,般若波罗蜜过出无量,故名无等等。 又,诸佛法名等,般若波罗蜜得佛因缘,故言无等等。 又,诸佛于一切众生中名无等,是般若咒术佛所作,故名无等等咒。 ”)2. 2二密说般若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 即说咒曰:揭谛揭谛 波罗揭谛 波罗僧揭谛 菩提萨婆诃此密说般若,是不思议境。 体即真空,无异显说。 但以显说,恐人依文解义,依说起见,复执真空实有其体,遂成实法,还同生灭,不知真空亦空,而反生执著,复堕无明。 故大般若经云:“一切法自性空,空性不应执著空性。 空中空性尚不可得,况有空性能执著空? ”所以不了真空本如,便以智求智,智则成解,解即失真。 起于照心,照则立境,随照失体,返成影事。 是以大智居于目前,翻为名相之境。 故永嘉云:“不离当处常湛然,觅则知君不可见。 ”今此密说般若,正使人情忘智泯,不假寻求,真空现前,倏然默证,踰于符契,故谓之曰咒。 即如来难思秘密真实之语,咒愿众生如佛无异,是故持诵者,当空其心,而一其念,念念无间,如蜾臝之咒螟蛉,自然冥妄契真,即凡成圣。 或云显说令解生慧,灭烦恼障;密说令诵生福,灭罪业障。 或有强释,以“揭谛”翻为度,“波罗”为彼岸,“僧”为众,谓自度度他,与众同到菩提彼岸。 如是翻释,有乖至理,全非圣意。 既云密说,人宁解之? 尚非小圣因位菩萨能测,况容凡愚可以义释? 名言双绝,理事两忘,烁迦罗眼,窥摸不著,一落心思,便成知见渣滓。 知见立知,即无明本,无明斯立,万劫汩沉,一切苦厄,何由度哉? 心思若绝,知见自泯,无明斯破,而彼岸斯到矣。 (萨婆诃,即娑婆诃,翻“速疾成就”,又云是圆寂义,其义众多,详如余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添足 心经贯义明弘赞述此经本观自在菩萨所修之妙行,所证之究竟涅槃。 妙行即行深般若;涅槃体具三德,所谓法身、般若、解脱。 般若即照见;法身即蕴空;解脱即度苦,故曰“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而佛欲人之得同菩萨之得,故曰:“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复恐空、色名生,不知当体即是,故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其有欲得此者,直下一念不生,体露真常,即名观自在。 其迷此者,身心炽然,是为六道四生。 如或于此未能一念相应,即当秉起大丈夫志,截断心意识路,不落卜度知见,以无分别智,凝然在前,照此如幻身心,当处寂灭,即是真空,真空独露,是曰法身。 法身无著,名为解脱。 法身体离生灭、虚妄等相,故无世之根、尘、识。 法身前后际断,故无三世十二因缘。 法身不属世出世间因果,故无苦、集、灭、道。 法身本自圆成,初离能所修证,故无智亦无得。 法身离一切相,而非断灭,故以无修而修,是依般若波罗蜜多。 以无证而证,是证究竟涅槃。 以无得而得,是得阿耨菩提。 出入六根门头,周遍法界,灵而莫测,故曰是大神咒。 灵光独耀,故曰是大明咒。 出于数量之表,故曰是无上咒。 非三贤十圣可比,故曰是无等等咒。 离名绝义,故曰“揭谛揭谛 波罗揭谛 波罗僧揭谛 菩提萨婆诃”1编  辑|弗云校  对|正仁校  审|正慧音  频|妙华来  源|弘化社民国印本 发布时间:2022-09-06 09:28:51 更新时间:2024-03-17 13:53:00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chaoren.net/wei-63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