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钞菁华录|杀生不异杀佛 内容: 文钞菁华录熟读文钞,笃修净业六、劝注重因果乙、示戒杀之要236.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轮回六道,互为父母、兄弟、妻子、眷属,互生;互为怨家对头,循环报复,互杀。 佛于诸大乘经中,屡为劝诫,而见闻者少。 即得见闻,而信受奉行者更少。 于是佛以大悲,现诸异类,供人杀食。 既杀之后,现诸异相。 俾一切人,知是佛现,冀弭杀劫,以安众生。 如蛤蜊、蚌壳、牛腰、羊蹄、猪齿、鳖腹,皆有佛栖。 惊人耳目,息世杀机。 载籍所记,何能备述? 未杀之前,均谓是畜。 既杀之后,方知是佛。 是知杀生,不异杀佛。 即非佛现,亦未来佛,杀而食之,罪逾海岳。 急宜痛戒,庶可解脱。 须知人物虽异,灵蠢互形。 蠢人识暗,灵物智明。 五伦八德,固不让人。 其诚挚处,比人更深。 敢以我强,杀食其肉。 致令未来,常受人食。 历观史籍,自古及今,凡利人利物者,子孙必定贤善发达;凡害人害物者,子孙必定庸劣灭绝。 (续)物犹如此序237. 念佛之人当吃长素。 如或不能,当持六斋,或十斋【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为六斋。 加初一,十八,廿四,廿八,为十斋。 遇月小,即尽前一日持之。 又正月,五月,九月,为三斋月。 宜持长素,作诸功德。】。 由渐减以至永断,方为合理。 虽未断荤,宜买现肉,勿在家中杀生。 以家中常愿吉祥,若日日杀生,其家便成杀场。 杀场,乃怨鬼聚会之处,其不吉祥也,大矣! 是宜切戒家中杀生也。 (续)一函遍覆238. 人唯不知设身反观,故以极惨极苦之事加诸物而中心欢悦,谓为有福。 而不知其宿世所培之福寿,因兹渐渐消灭。 未来所受之苦毒,生生了无已时。 倘于杀生食肉时,一思及此,纵有以杀身见逼,令其杀生食肉者,亦有所不敢也。 (三)劝戒杀放生文序 发布时间:2022-07-24 22:41:27 更新时间:2024-03-17 13:53:13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chaoren.net/wei-60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