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学佛行仪(善因法师述) 内容: 学佛行仪 善因法师述目录敬佛第一敬法第二敬僧第三居庵第四事师第五事亲第六居家第七待客第八读书第九为官第十经商第十一务农第十二司工第十三作务第十四礼诵第十五坐禅第十六受食第十七睡眠第十八入众第十九看病第二十寂居第二十一出外第二十二务丧第二十三第住禅堂等第二十四敬佛第一昔莲池大师于律藏中集诸要义,着威仪门二十四章,以便学者易于记忆,简而易持,久之相习成性,则于戒律,必无瑕疵矣! 无如今世沙门,弊习尤多,有非斯篇所能尽及者。 又近时一班新进居士,发心虽猛,而于行仪,多未合法。 夫学佛乃超凡入圣之事业,有一分恭敬,即有一分道德。 若行仪未审,而能自修有得,深入佛道者,盖未之见。 是以不揣固陋,择其日用所必需者,重述二十四章,曰学佛行仪。 凡比丘、沙弥、居士及女尼等,皆可习而行之。 惟其中有可共习者,有不可共习者,兹恐文繁故未类别。 但于每章首句点出之,望诸同志,各自分别习行可也。 【敬佛第一】凡沙门、居士,女尼亦在内,以下例此。 见佛像时,无论塑像画像,皆应整衣礼拜,最少亦须问讯即作揖或合掌。 若在佛殿经堂见佛像,则必须礼拜。 拜时当默念偈云:「天上天下无如佛,十方世界亦无比,世间所有我尽见,一切无有如佛者。 唵[口*缚](ㄨㄚˊ)日啰斛(ㄏㄨㄥˋ)。 三遍」凡偈文祇念一遍,凡咒语须念三遍。 以下例此。 凡入佛殿经堂,不得携带器物,除佛经像及供佛物。 入内不得东西顾视,必于礼拜后,始可抬头瞻仰。 默念偈云:「若得见佛,当愿众生,得无碍眼,见一切佛。」又须默赞云:「法王无上尊,三界无伦匹。 天人之导师,四生之慈父。 我今暂皈依,能灭三祇业。 称扬若赞叹,亿劫莫能尽。」凡在殿堂经行,必右绕,不得左旋左右以殿为主。 ,三匝或七匝,皆须平视直行念佛。 不得谈世谛语言,即言佛法,亦勿高声。 不得笑,不得坐,不得涕唾,不得倚壁靠桌。 若咳嗽,须以袖掩口。 凡礼拜,必须从容,五体投地,精勤作观,不得急落急起。 教列七种礼,不可不知。 七种者:一、我慢礼。 谓依位次,无恭敬心,心驰外境,五体不具,如捣碓然。 二、唱和礼。 谓心无静想,见人则身轻急礼,人去则身惰心疲,盖心散而口和也。 三、身心恭敬礼。 谓闻唱佛名,便念佛想,身心恭敬,精无厌怠。 四、发智清净礼。 谓达佛境界,随心现量。 礼一佛,则礼一切佛。 礼一拜,则礼法界,盖诸佛法身融通故。 五、遍入法界礼。 谓自观身心等法,从本以来,不离法界,佛我平等,今礼一佛,即礼法界诸佛。 六、正观礼。 谓礼自佛,不缘想他佛,以一切众生,各有平等佛性故。 七、实相平等礼。 谓上六种,有礼有观,自他两异,惟此一礼,无自他分别,凡圣一如,体用不二。 故文殊菩萨云:能礼所礼性空寂云云。 此七种前三名事礼,后四名理礼,学者常依后五种,不依前二。 凡拜佛、拜塔、拜经、拜大沙门,皆须如此,下不重宣。 若于各处,遇见有佛像、佛经、或一佛字,在不洁净处,急宜两手捧持,安于净处。 若见他人对佛经像有不恭敬者,宜于二人共坐时,细细以正义劝之。 凡佛像,不得安于卧室内;若安卧室内,则须常坐不卧,纵卧亦不得久卧。 更不得并置溺(ㄋㄧㄠˋ)器于卧室内,盖像在即如佛在也,安得不敬。 常见世人,于佛经义,则极其深慕赞叹,而于经像,则多视若寻常,以为佛法不在经像。 殊不知敬佛经像,原为成就自己品行、德行。 若于经像不敬,则其佛法妙理,又奚从来哉! ?是故无论何人,皆应敬佛经像也。 沙门中之不敬经像者,俟下文居庵章中再及。 【敬法第二】凡沙门、居士,读佛经律,必焚香正坐,如见佛然。 不得依靠,不得污手持经像。 欲读经,必先静坐少时,默念偈云:「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念完,方合掌舒经。 读经必字字理会义解,与心相应,不得草草涉躐。 凡读经,须着方袍或长褂。 桌上除经与香炉灯光外,不得置诸茶果杂物,即笔砚亦须另处置之。 经上有尘,须用净纸扫之,不得口吹。 读毕或休息,必将经籍关合端正。 读至何处,须用黄纸为条,夹入经内,露少许于头,不得屈折经角,不得狼籍。 读至中间,若生杂念,亦必将经关合,念去再舒。 若客来,或上座、同学来,俱应将经关合,然后言谈。 有经在案,不得谈世谛语言,不得笑,不得高声,不得涕唾。 若咳嗽,须以袖掩口。 若读经稍有心印,俟读毕后,另以纸笔记之,不得记于头上。 若书写经律,须端楷正字,笔迹鲜洁,不得随意草书,又不得前后参差脱讹。 凡诸经籍,应如法供奉。 梵网经云:「若佛子. .. .. .。 常以七宝,无价香华,一切杂宝为箱囊,盛佛经卷。 若不如法供养者,犯轻垢罪。」若经籍损坏,宜速修补,令恒常如新。 凡持经像,皆当两手捧之平胸,不得只手携行。 己持经像,不得向人作礼。 并不得只手作揖及合掌,但两手捧经,齐眉一举足矣! 凡敬法,不仅敬经一门,即衣钵锡杖等亦同然。 而无形无相之法尤多,兹不具列。 常见应赴缁流之经忏,多属伪撰,纵有一二正经,亦烂碎污秽不堪。 又近时诸新学家,见佛经渊博,亦间常取而观览。 览经时,非仰卧倚靠,则卷之若筒,斯之现象,俱非学佛者之所宜,更不应称居士、沙门也。 望诸同志极力劝之,免遭恶报。 应赴缁流:指应赴经忏之僧侣。 「流」,徒辈。 【敬僧第三】凡沙门、居士,见诸长老、法师、诸大德时,须端身齐足正立,不得坐而不起。 除诵经时、病时、剃发时,及作羁身事务时。 背后不得说长老、法师、诸大德过。 不得单称名字,当称某某长老、某老和尚、某老法师、某某大师。 若面晤时,更不得提出名字,但可单称长老二字,或法师、或和尚。 自则通称学人。 羁:牵制,约束。 羁身:身忙而无暇。 凡往来书信亦然,不得称「晚」及余、愚等。 尊长老法师,当称座下、杖下,不得称方丈。 若对尼侣,当称大士、莲下、莲前等。 见寻常缁侣,当称某师,不得直呼名字。 若问尊号,当云菩萨尊上下,不得云法名。 盖问法名者,系上座问后学也。 而自己则称后学,不得称不慧、不才、不佞等。 凡沙弥、居士,文中称比丘、沙弥、居士处,即含有比丘尼、沙弥尼、女居士之意在内。 以省文故,向下例此。 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文中单称大沙门处,即含有长老法师之意在内。 以下例此。 亦不得盗听比丘诵戒经。 凡入僧室,无论何室,不得卤莽闯入,须预先于门上弹指三下,内应则入,不应则去。 入内,先向佛像前问讯,次向大德看经桌前,对桌问讯,盖即是向大德问讯也。 凡见诸大德、长老、法师时,当如见佛,仪如前后说。 即见寻常缁侣,亦须如见菩萨然,不得藐视。 纵非好僧,亦应恭敬,以有沙门形相也。 且其迹示,亦非肉眼所能尽窥。 故常不轻菩萨见一切人,皆云:「汝等皆当作佛,吾不轻汝等。」即可知矣。 居士见沙弥、比丘时,须起立。 沙弥见比丘时,须起立。 女尼见大僧时,须起立。 而居士见比丘尼时,亦须起立。 若见同等,端坐亦可。 凡拜诸大德,惟于坐时、立时可拜。 若大德正在坐禅、经行、饭食、剃、浴、息眠等时,则不得拜。 若闭户,须入户拜,不得户外拜。 凡问佛法,当整衣礼拜,最少亦须问讯,合掌正立,若命坐,则坐。 澄心谛听,思惟深入。 大德之语未了,不得急语急问。 凡僧尼有过,由大沙门于自恣时举之。 居士不得举沙门过,背后言亦然。 自恣:即指自恣日之谓也,亦即是结夏安居之竟日也。 凡途中遇诸大德,宜预先侧立,俟大德过再行,不得彼此互进。 凡同行,当让大德前行,并代大德携物。 凡坐位,当让大德上坐,坐席亦然。 凡见诸大德,不得叉腰。 不得摇臂摇身。 不得蹲坐。 不得跳行。 不得走行,除急务。 不得缠颈覆头,除病。 不得左右顾视。 不得高处立。 不得戏笑。 余如律中所明,文繁不录。 走行:急走。 【居庵第四】凡沙门居庵,于内外各处,宜洒扫洁,不得狼籍杂物。 早晚钟鼓宜分明,不得迟误。 庵前径路须开辟,不得荒芜。 二时饭食须清洁,不得丰秽。 佛殿经堂须时常抹扫清洁,除法器香灯外,不得安置杂物。 供佛花果、净水、饭食等,不得先以鼻嗅。 非时,不得乱鸣钟鼓、犍槌。 佛龛佛灯皆须帐以玻璃,免受尘垢伤蛾,并时常抹洁令清心目。 佛像金身宜恒如新塑,不得污垢难堪。 常见近俗小庵之僧侣,于自身则庄严不已,于佛像则斑剥难堪。 佛殿尘高尺寸,挂像俗云功德随处搁置,狼籍不堪见闻。 斯之现象,即袈裟下失却人身者之所为。 望诸来哲,各宜勉旃。 晓夕应恒常念诵,不得间歇。 佛前香灯须鲜明,不得间断。 款待宾客须有礼,不得憍谄。 训徒有时,不得怒骂。 不得畜养鸡鸭猪猫。 不得藏刀槍、铳炮、钩网等一切害物伤慈之具。 不得寄住女流尼庵反是。 不得逢人募化。 不得作应赴法事,若真善信家,万不得已则往。 否则,除自来庵中,然亦不得以为常业。 憍谄:骄慢。 谄:同「慆」。 凡雇工匠,须预先于定工日说明吃素,戒杀念佛,无荤酒,乃至不得歌唱笑骂等事。 当多给工赀,以代各项。 庵外不得植桃李果树,免招口舌。 不得食五辛。 不得种五辛。 不得邪命自活。 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恶心故,为利养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梦古凶,是男是女,咒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蛊毒。 都无慈悯心,无孝顺心。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五辛:五种有辛味之蔬菜也。 即大蒜、茖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也。 此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 又曰「五荤」。 庵中除警策语联外,不得多挂字画。 凡有诸庄严具,当供之于佛殿经堂,然亦不得过于华丽,要之既名曰庵,当以清洁朴素为主。 又不得广蓄钱谷、衣服、珍重宝物,免人希望。 有则宜于荒年施诸贫乏。 不得恒以钱谷借贷,生富庵名誉。 不得以银钱、荤酒,结交地绅,及诸无赖。 不得与教读文人,酬答诗文。 不得与邻近贫乏,生诸嫌舌。 若逢饥岁,或严冬及哀丧等事,当随力周济之。 不得与民家结拜父母兄弟姊妹。 不得彼此互送盒礼,与民家往还,送他庵亦然,除供养长老。 不得送花果与民家。 不得与民家贺庆,除丧吊而庵中亦不得时有庆事。 若佛菩萨圣诞,当聚众演说佛法,送佛书。 不得收幼稚徒眷。 无极大事,不得托人向豪贵家化缘,及求诵经忏等。 不得停学塾。 不得停闲人、歹人,除养病者。 其养病者,须时与说佛法因缘。 不得琴棋歌唱。 不得谈政事、战事、讼事、民间是非,及一切世谛等事。 无事当聚徒众、同参、工人等,谈佛法因果。 不得受寄女流衣物尼庵反此。 不得放火焚烧山林等处。 梵网经云:「若佛子! 以恶心故,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 若烧他人家屋宅、城邑、僧坊、田木,及鬼神官物、一切有生物,不得故烧。 若故烧者,犯轻垢罪。」上章虽仅指沙门言,然将来居士,亦必有居庵者,当例此施行。 【事师第五】凡沙门事师,当悉照威仪门第二、第三两章习之,此不重述。 居士事师,此际实行者似寡,且暂不空言。 盖事师即侍奉师长也,即有一二皈依信徒奉侍长老。 亦可照『威仪门事师章』习行,故不必重述。 寡:少,稀少。 【事亲第六】凡沙门、居士事亲,不专在晨昏定省、温暖饱食,而在令其脱离轮回苦海,故与儒礼多有不同。 学佛者见父母,须端身正立或正坐,不得倚靠。 并默念偈云:「孝事父母,当愿众生,善事于佛,护养一切。」宜时以佛法因缘奉告,并托相熟善友以佛法劝,令种善根。 若素无信仰,则遇有机缘方告,如病痛、灾难、哀恸等。 若父母需荤酒,则宜哀跪告曰:「儿持佛戒,荤伤生物,酒昏心性,不得自食饮,不得与人食饮。 惟愿我亲,全儿戒行,并全我亲德行,又全众生物命云云。」如此哀求,未必定要办也。 凡寿诞喜庆,必须以正理说明,依佛法行为,免伤生物。 若寿命将终,宜预先早早以净土乐境现象闻之。 若命终时,宜预先通告家人,勿生悲哀。 丧礼悉依下文举行。 纵难尽尔,亦须不伤生物为要。 凡见叔伯尊长,亦宜端正,并晓以佛法因缘。 【居家第七】居士居家,虽不能尽行佛事,然亦当不造新殃为要。 常默念偈云:「菩萨居家,当愿众生,知家性空,免其逼迫。」若教妻子,初宜恒谈因果,次以佛法广大谕之,次以净土乐境示之。 恒默念偈云:「妻子集会,当愿众生,怨亲平等,永离贪瞋。」若妻子稍信,则以五戒戒之。 家中儿女最易教化,宜以浅近佛书与读,并时常解说,令其深入八识田中。 又当于净处或楼上设一经堂,庄严清洁,以便早晚拜诵。 而儿女及邻人亲眷见之,亦发善信。 每上楼时须默念偈云:「上升楼阁,当愿众生,升正法楼,彻见一切。」凡雇工人,宜预先于定工日,说明念佛戒杀戒酒,又不得淫词歌唱等。 而居士自身,则时常威仪皎洁端正,不怒不骂,不饮酒,不失言,不儿戏,不琴棋博弈,不亲女色。 遇眷属不法,亦不得时常怒骂,须教诫有时。 凡诸庆事,则须以其钱财布施贫乏。 于布施时,默念偈云:「若有布施,当愿众生,一切能舍,心无爱着。」即请人或自己演说浅近佛法及因果等事。 嫁女不必厚奁。 可以钱财付之婆家,预先说明,或立据约,曰:「此项财产,每岁息金,以若干归女用,以若干由女印送佛经,或行慈善等事。」娶媳亦不得厚索嫁奁。 喜期至,则聚会亲邻,席以素餐,讲说佛法,施贫送书。 奁:音ㄌㄧㄢˊ:古代盛放梳妆用品的器具。 若家富有余,则自当俭用如常人,余者以之作慈善公益,宣扬佛法,庄严佛寺。 若甚富,则以其财产付之善友,公共建居士丛林,精舍学院等,及作永远赈荒恤孤养老,修桥补路,宣扬佛法事。 按济众一项,务宜斟酌,切勿致人怠惰。 昔敝乡有一富室,私捐巨产入祠,令房族人等,每岁得谷若干。 厥后其族人尽待其谷度日,不作事业,又憍慢异常,久之皆无术谋生。 如是盗贼百出,今则无法可救。 古所谓以仁术得不仁之果者,即此类是矣。 故布施一项,切须量其受施者不造恶业为要。 否则不如以之尽弘佛法,感化人心,致世界清平,则其功德尤为巨矣。 祠:家祠,家族祭祀祖先的庙堂。 家中不得蓄刀槍、铳炮、钩网等一切害物伤慈之器具。 凡与亲戚彼此送礼,当预先说明,改荤腥为布帛或他物。 【待客第八】凡沙门、居士待宾客,除最初问答来意外,厥后当概以佛法因缘及善恶因果等语客,免谈政事、战事、讼事及世间一切无益杂话。 并恒于堂中贴一告白,曰:「吾家学佛,不谈世事,不用荤酒,不敢歌唱,不伤生物,不用卜筮,不问相命,不奉邪教。 恐慢宾客,特此预告。」凡待客饭菜,须用素餐,不得杀鸡宰鱼。 万不得已,如父母、兄弟,尚未深信佛法之类。 买市中不见杀、不闻杀、不疑为己杀之肉陪之。 此专指居士言,若沙门则此亦不能开。 待客如此,待工匠亦然。 多与工资可也。 凡陪客游观,宜先至经堂观佛经像,次至林园堂阁等处观之。 此外,恒于各处张贴经中之觉世语句,而堂中之屏联亦须用经中之觉世语。 客若有所需,或请觅事求情等,当乘机告曰:「君能念佛戒杀,行佛法否?」能则与为,不能则否。 凡施贫乏亦然。 凡言谈,不得自赞毁他。 不得两舌,起人是非。 不得陪客琴棋歌唱及博弈等事。 客去时,则以经书念佛珠等赠之。 觅事:寻找职业、工作。 若见长老、法师、诸大德来,当礼拜迎接,更命子女徒眷等,一一礼迎。 去时亦当礼拜送之。 梵网经云:「若佛子! 见大乘法师、大乘同学、同见同行,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里千里来者,即起迎来送去,礼拜供养。 日日三时供养,日食三两金,百味饮食、床座、医药,供事法师,一切所需,尽给与之。 常请法师三时说法,日日三时礼拜。 不生瞋心、患恼之心,为法灭身,请法不懈。 若不尔者,犯轻垢罪。」【读书第九】凡沙门、居士读书,宜分别邪正偏圆。 凡世之命书相书、兵书、卜筮书、舆地书、仙道书、天文书、图谶书,乃至外道济公降乩、炉火炼丹、黄白、神奇鬼怪、符水、西游封神、伪传才子,及近时各类小说等书,皆不得阅。 虽佛经亦须辨其真伪,即属正经,亦不得先取应赴道场经忏习学。 若智力有余,为欲知内外教深浅者,则可翻阅中西宗教、子史、哲学等书,然亦但可涉躐,不得生习学想。 若佛经早已洞彻,发心广度众生,欲逗众生机缘,非明了彼书不可者,斯亦稍可涉躐群书。 然判断是非曲直,则须以佛经为标准。 其未成年之幼童,不能不知国民之普通学者,不在此例。 【为官第十】居士为官,不得为国使会合战事。 梵网经云:「若佛子! 不得为利养恶心故,通国使命,军阵合会,兴师相伐,杀无量众生。 而菩萨尚不得入军中往来,况故作国贼!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又不得非法制限。 如梵网经云:「若佛子! 皆已信心受佛戒者,若国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恃高贵,破灭佛法戒律。 明作制法,制我四部弟子,不听出家行道,亦复不听造立形像、佛塔、经律。 立统官制众,使安籍记僧。 菩萨比丘地立,白衣高坐,广行非法,如兵奴事主。 而菩萨正应受一切人供养,而反为官走使,非法非律。 若国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宝之罪。 若故作破法者,犯轻垢罪。」夫居士为官,既有势位,自当广行法化。 可布告曰:「某某学佛,不食荤酒,不赴酒筵,不受私贿,不抑是非,不妄赏罚。 凡尔军民,悉应备知。」于办案时,俟彼此对讯曲直后,即以佛法前因后果为之开导,并劝示今后宜知果报,依佛法国法作安善良民。 凡见客时,除问答来意外,悉以佛法语客。 署中人员,当于每星期晚间,以佛法因缘开导,各员无不奉行,并能免其诡诈。 凡军官对于兵卒,亦须如此,一则令心志纯一,一则免扰国民。 凡上级官对下级官,更好于受职之先,询其能依佛法行否,能则与职,否则不授。 凡出巡,或出外办案,见其有可教者,即以佛法教之。 对于绅商,除示国家社会正务外,悉与之谈佛法并赠佛书,彼无不奉行。 凡在任时,宜劝地方多办慈善公益。 卸任时到,宜预先撰一学佛文,散布地方,若辞行然。 任中正俸除应用外,当以之印送佛书。 盖人生在世,祇要能行己之志愿,不必以财产授之子孙,子孙有能,自必能谋正业。 否则,授以财产,反遗害子孙。 试观世之因受先人遗业,而怠惰废业,败家亡身者,可胜数哉? 或谓学佛者为官,若遇有应处死刑之罪犯,又奚如哉? 答曰:「遇应处死刑者,若稍有可援之处,改处无期徒刑可也。 万无可援之处,虽处死刑亦不伤慈。 盖除一恶可全百善,并可以警一切。」但于临刑之先,必须对彼讲说因果、佛法及净土等事。 昔佛于过去世中,遇一恶人,捆绑百善将杀,佛见不忍,乃自愿舍身还报,即将恶人杀之,救全百善,斯实一大慈也。 何可以妇人女子之慈,拟佛法哉! 更好处以徒刑,而自则时临监狱,讲演佛法,痛哭悲泣,恳切至极。 如近年浙江各监狱之宣讲佛法然,斯则众犯无不受其化矣! 【经商第十一】居士经商,既无大劳,又极自由,正好依佛法行事。 但不得卖假货,不得二价值,不得二斗秤,不得瞒关税,不得欺老小。 不得营屠业,不得营酒业,不得营戏妓业,不得营鸡鱼等生物业。 不得贩卖男女奴仆,不得贩卖刀网等伤生之具。 凡请帮工,须预先说明依佛行为,否则不雇。 凡教商徒,恒以佛法开导,可藉免偷瞒欺哄。 凡诸货物,当记一显明号码,不得折扣。 客如不受,任其去不得生忿恨。 货到无本,不得生贪图。 货坏廉售,须明示,不得遮蔽。 不放账不负债,心地自然清净。 不蔽伪,不欺哄,性天亦极明显。 果能如此,虽经商亦不为贪。 【务农第十二】居士务农,不劳心思,正好依佛而行。 惟当细心锄挖,不得伤虫蚁。 若偶有误伤,当即念佛念往生咒,助其往生。 回家后,当于晚间向佛前忏悔,免其再误。 凡下种时,应念偈云:「种无情物,当愿众生,种诸善根,萌菩提芽。」凡芟草时,应念偈云:「芟诸乱草,当愿众生,除诸烦恼,证净法身。」芟:音ㄕㄢ,剪除杂草。 凡锄草时,应念偈云:「吾今锄草除恶业,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锄下丧其形,愿汝即时生净土。 唵逸帝律尼,莎诃。 三遍」凡收获时,应念偈云:「收此稻粱,当愿众生,福慧两足,受净法乐。」若逢干旱,宜于家中诵《请雨经》或《华严经》。 若植森林,载诸荆棘,应念偈云:「植此森林,当愿众生,除瞋恚心,长菩提树。」凡催耕牛,不得打骂,应教云发菩提心。 家有子侄,应常教诫,不得打鱼捞虾,自亦不得游猎,不得放火焚烧山林同前。 【司工第十三】居士司工,工赀既定,无他希望,正好依佛行持。 惟身手皆宜勤作,心地恒应光明。 凡念佛持咒,参禅作观,于劳动中正好用功,盖身手已成习惯。 如缝织等,虽不注意于事,亦不失手伤物。 惟有一种须用意者如配药、裁割等,则不能如是,斯可于晓夕行之。 观夫世之易于专心者,莫过于司工人,盖无多深虑也。 司工:职掌工作。 晓夕:早晚。 凡聚众工作时,如采茶、采菱、卷棉等,皆可于中言谈佛法及念佛等。 若工司甚群,最好结社念佛,联络感情。 久之,主人见其忠良,亦心因之而受感化。 余在杭州,见杭之妇女同堂工作,皆同声念佛,闻之敬佩不已。 常见他乡风俗,往往以淫词歌唱为乐,殊非仁俗,望各处同仁,在在提倡,如杭之所行,则虽恶乡,亦必化为仁里矣! 工司甚群:此指工人很多。 【作务第十四】凡沙门、居士作务,不得众劳我逸,不得人难我易,不得人多我少。 不得人前我后,故意延挨。 不得人重我轻,除力不及。 不得迟早失时。 不得糊垢污秽。 凡物当珍重,不得随意弃掷。 凡洗菜,当三易水。 凡汲水,须先净手。 凡用水,须谛视有虫无虫,以密罗滤过方用。 若严冬,不得早滤水,须待日出。 凡烧灶,不得燃腐薪。 凡作食,不得带爪甲垢。 凡弃恶水,不得高手当道扬泼,当离地四五寸,徐徐弃之。 凡扫地,不得迎风扫,不得聚灰土置门扇后。 洗内衣,当拾去蚤虱方洗。 夏月用水盆已,须覆,盖仰则生虫。 不得热汤泼地上。 一切米、面、蔬菜等,不得狼籍,须加珍惜。 凡洗手及诸务,皆当默念偈云如左:洗手偈:「以水盥掌,当愿众生,得清净手,受持佛法。 唵主迦啰耶莎诃。 三遍」洗面偈:「以水洗面,当愿众生,得净法门,永无垢染。 唵[口*蓝]莎诃。 二十一遍」漱口偈:「漱口连心净,吻水百花香,三业恒清净,同佛往西方。 唵憨。 唵罕莎诃。 三遍」洗脚偈:「若洗足时,当愿众生,具神足力,所行无碍。 唵[口*蓝]莎诃。 三遍」嚼杨枝偈:「嚼杨枝时,当愿众生,其心调净,噬诸烦恼。 唵阿暮伽,弥摩隶,尔[口*缚]迦啰,僧输驮你,钵头摩,俱摩啰,尔[口*缚]僧输驮耶,陀啰陀啰,素弥么犁莎[口*缚]诃。 三遍」今人用牙粉,不若用杨枝其利益尤大。 浴佛偈:「我今灌浴诸如来,净智庄严功德聚,五浊众生令离垢,同证如来净法身。」上各务,皆不得以汤水溅邻人。 【礼诵第十五】凡沙门、居士念诵,须一字一字连连接继,一版同音,不得每句间歇,不得高低失中,皆须梵音,不得怪音异韵。 其中法则,须预先向诸大德前久久习学,不得羞慢不问。 若唱梵呗,更须精习,不得临时失仪。 盖若不习学,致同诵者动念也。 凡鸣法器,不得轻重失音,不得乱鸣法器。 凡念诵,不得东西顾视。 凡经行,不得前后远隔近挤,不得左右偏曲,不得沿路涕唾,须预先以巾安袖内,以便拭涕藏涎。 凡礼拜,须齐起齐落,不得先后。 凡问讯,须曲腰至半,不得过与不及。 凡合掌,不得十指参差,不得中虚,须平胸高低得所,不得将指签鼻。 礼诵毕,须次第鱼贯而出,不得先后。 签:插入。 鱼贯:前后有序。 【坐禅第十六】凡沙门、居士坐禅,先须松去衣带袜带,肃清衣服,以软物为坐[衣*敦](ㄉㄨㄟ)。 坐定,默念偈云:「正身端坐,当愿众生,坐菩提座,心无所着。 唵[口*缚]则啰,阿尼钵罗尼,邑多耶,莎诃。 三遍」然后以左足安右腿上,复以右足安左腿上名跏趺坐,或安下名半趺坐。 次以右掌安左掌上,仰掌向上,以两拇指面相接。 坐时腰须直竖,脊背如壁,头少俯,令领与颈触为度。 唇齿相着,两目微开,观心下视,正身端坐。 不得偏斜,不得移动,不得靠背,不得鼾鼻。 坐定后,或数息或持咒,或念佛或作观,或习定或参话头,由各人自择,其法甚多,不在此列。 下坐时,须先开目,以手掌摩擦面门数下,次将身体略略移动,然后将足放下,起立将衣肃清,又平坐少刻,方起立而行。 若与众同坐,非鸣磬,不得先开目。 坐中咳嗽呵欠,皆须以袖掩口。 【受食第十七】凡沙门、居士受食,须先合掌,作五种观想:「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 二、忖己德行,全缺应供。 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 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 五、为成道业,应受此食。」食时不得语言,若有客在坐,但应诺而已,食后再说明。 不得笑,不得太缓太速,不得身伏桌上,不得跋足。 不得蹲坐,须端身正坐。 不得以食与邻人及摘与狗。 不得皱眉厌恶食。 不得弹爪头层物触邻人。 不得喷食触邻人。 不得嚼食有声。 不得使碗筷羹等有声。 食中有虫蚁,宜密掩藏之,勿使邻人见。 如挑牙,当以袖掩口。 不得见美味生贪心恣口腹。 食中有谷,去壳食之。 不得食五辛。 不得大抟食。 不得大张口待食。 不得抟食遥掷口中。 不得遗落饭食。 不得颊食,不得[口*翕]食。 不得以舌舐食。 不得手把散饭食。 不得污手持食器。 桌上不得碗筷狼籍,须排列齐整,不得使汤菜蔓筵。 食讫,不得以指刮碗钵食。 不得含食语而起行。 非在斋堂随众食,须自添食,不得令人接碗,除自系尊长或老病,作客亦然。 抟:以手捏食物成团状。 颊食:吃饭两颊鼓起。 上但专指寻常桌上受食而言,若在丛林斋堂随众食,则当依威仪门第五章习行,此不重述。 【睡眠第十八】凡沙门、居士睡卧,不得仰卧、覆卧、及左[月*胁]卧。 当以右掌枕头,左掌搭膝,右[月*胁]而卧,名吉祥卧。 又宜独榻,不得与人同榻,虽居士自己夫妇亦不应恒。 临睡时,不得多用思想,想则睡不能眠。 当先静坐一小时,默念如下偈文,坐疲方睡。 不得脱里衣睡。 不得笑语高声,宜默念如下偈文。 若梦遗有偶,斯系持戒心未坚所致,故持戒念应坚也。 天未晓,宜早觉,起而静坐一小时,方下榻出舍。 其中所历,皆须默念如下偈文,以防散乱,增长菩提。 凡携溺器,不得从圣像前法堂前经过。 床座偈:若敷床座,当愿众生,开敷善法,见真实相。 寝息偈:以时寝息,当愿众生,身得安隐,心无动乱。 观阿字二十一遍早觉偈:睡眠始寤,当愿众生,一切智觉,周顾十方。 闻钟偈:闻钟声,烦恼轻,智慧长,菩提生,离地狱,出火坑,愿成佛,度众生。 唵伽啰帝耶莎诃。 三遍着衣偈:若着上衣,当愿众生,获胜善根,至法彼岸。 着下裙时,当愿众生,服诸善根,具足惭愧。 束带偈:整衣束带,当愿众生,检束善根,不令散失。 下榻偈:从朝寅旦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足下丧其形,愿汝即时生净土。 唵逸帝律尼莎诃。 三遍举足偈:若举于足,当愿众生,出生死海,具众善法。 唵地利日利莎诃。 三遍出舍偈:从舍出时,当愿众生,深入佛智,永出三界。 【入众第十九】凡沙门、居士,入大众中同住同行,不得争坐位。 众中有失仪者,当隐恶扬善,不得昧他人之劳,显己之功。 凡睡不得在人前,起不得在人后。 凡洗面,不得多用水。 擦牙吐水,须低头引水下,不得喷水溅人。 不得高声鼻涕呕吐。 不得于殿塔、净地、净水中涕吐,当于僻处。 手中有物,不得只手作合掌式揖人。 不得多笑,若大笑及呵欠,当以袖掩口。 不得急行。 不得将佛灯私就己用。 若燃灯,当以玻璃或纸覆罩,勿令飞虫投入。 不得闻呼不应,凡呼俱宜以念佛应之,不得云[口*页]、云啊。 自身衣服,不得异彩特色,须青、灰、木兰。 着长挂短衫,须双手垂下。 着方袍,须两手合于胸下。 不得扛腰行立,不得扣背合手行立。 凡行住坐,皆不得倚靠。 不得以钵挂杖头,置肩上行。 不得携手在道行。 须当束缚裤袜,不得放意自便。 不得闲走,不得多言。 不得拖鞋有声。 木兰:木兰树皮所染色,赤多黑少也。 不得私取三宝常住物自用。 不得谈非佛法事。 不得因小事争执,若大事难忍者,须心平气和与之论辩,不依,则他行。 动气发粗,非佛子矣。 凡见他人礼佛,不得向彼头前经过。 人看经,不得向彼案前经行。 凡听讲,宜早至。 整理衣服,两手捧经,平视直进,坐必端严。 不得大咳嗽,咳嗽须以衣袖掩口。 闻法,须闻而思,思而修,不得专记名言,以资谈柄。 不应入耳出口,若有疑问,须于讲毕后,捧经至法台上案边,向上问讯,然后方申疑问。 问答毕,又问讯而下。 凡围炉,不得弹垢腻入火中,不得烘焙鞋袜。 凡息灯,须问他人更用否,不用,须拨息之,不得口吹。 房中有人睡,不得打物作响,及高声语笑。 凡入浴,脱衣着衣,须安详自在。 须先小解。 不得以汤水溅邻人。 不得受人擦背。 不得共人语笑。 不得恣意久洗,防碍后人。 浴时当恒默念偈云:「洗浴身体,当愿众生,身心无垢,内外光洁。 唵跋折啰恼迦咤莎诃。 三遍」凡入厕,欲大小便当即行,莫待内逼仓卒。 须换鞋,不得着净鞋入厕。 入厕当三弹指,使内人知,不得促迫内人出。 已上须默念偈云:「大小便时,当愿众生,弃贪瞋痴,蠲除罪法。 唵很鲁陀耶莎诃。 三遍」不得持草画地。 不得低头视下。 不得努气作声。 不得隔壁共人语。 不得唾壁。 出入逢人,不得作礼,宜侧身避之。 不得沿路行系衣带。 若小解,须撩起衣服,不得着方袍小解。 小解亦须默偈便毕,当澡手,未澡手不得持物。 【看病第二十】凡沙门、居士,见疾病人,须时看护之。 梵网经云:「若佛子! 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 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 若父母、师僧、弟子病,诸根不具,百种病苦恼,皆供养令差;而菩萨以瞋恨心不看,乃至僧坊、城邑、旷野、山林、道路中,见病不救济者,犯轻垢罪。」看病时,须默念偈云:「见疾病人,当愿众生,知身空寂,离乖诤法。 唵室哩多,室哩多,军咤利莎[口*缚]诃。 三遍」念毕,以善言安慰病人,劝其多念佛。 若有所需,宜竭力办与之,除不宜者。 【寂居第二十一】凡沙门、居士,寂居寮房内,尤宜严肃,不得放逸自便。 不得独食,除老病。 不得吃烟酒。 于衣钵行李外,不得办精致玩器,图其美观。 不得制丝类衣服,不得制兽皮衣服,除极寒地。 昔有高僧,周年着一辆鞋,近时亦有一衲终身者。 故凡佛子,皆应淡泊。 不得置雕彩大床。 室内除一榻一桌凳外,不得广置多物。 不得挂字画,除警语座铭。 不得赤身赤背。 不得昼寝。 不得修习外道功夫,不得习拳术。 不得习图画,除画佛像等。 不得储寄财物、珍宝等。 剃发时,须默念偈云:「剃除须发,当愿众生,远离烦恼,究竟寂灭。 唵悉殿都,漫多啰,跋陀耶娑婆诃。 三遍」【出外第二十二】凡沙门、居士,无事不得外游。 若因事出外,不得驰走,不得摇臂行,不得二人携手行,不得数数傍视人物行。 不得谈笑行,不得男女或僧尼前后互随行。 不得与醉人狂人前后互随行。 不得故视女人,不得眼角傍看女人,女尼看男亦然。 凡逢尊长,须先立下傍。 凡遇演戏、演幻术,及斗争、争胜、喜庆、神会、博弈等,须端身直行,不得观看,不得眼角傍看。 凡遇官府及兵卒,须回避之。 凡见一切生物,应先慈念。 梵网经云:「见一切众生,应当唱言:『汝等众生,尽应受三皈十戒。』若见牛马猪羊,一切畜生,应心念口言:『汝是畜生,发菩提心。』云云。」凡入市,不得坐酒肆。 不得坐屠家。 不得行柳巷。 除菩萨自己所作已办,发心特欲入彼教化者,不在此例。 凡购物,无争价值,不合值,不受可也。 若已购就,虽贵亦不应退,令彼有恨生舌。 若受辱,须方便避之,不得决欲申明。 若受小儿戏骂,须直行,不得反詈。 若闻有险厄之处,不得冒难游行。 若乘舆车,须多与辛力,劝其念佛。 反詈:反骂。 辛力:车资。 凡居士至人家,除问答要事外,不得繁言,不得多笑,当一心念佛。 若彼知其学佛,特意来问,则须以正理广答之,并开导善法,如念佛戒杀等。 否则勿多示,但微微引之。 若沙门至人家,或诣俗省亲,俱如威仪门第十八章所明,此不重述。 凡入寺院,初进客堂,须云顶礼知客师,或当家师。 见之即须礼拜若自是比丘但问讯,然后问答。 过门不得行中央,须缘左右边行。 缘右先右足,缘左先左足。 不得无故登大殿游行。 若于大殿中礼佛,不得拜中央位。 不得擅自鸣磬。 若参观各处,须有人陪之。 不得随意乱行,东观西看,不得随意出入。 凡入尼寺,不得一人单入。 不得与尼屏处共坐。 不得为尼剃发。 尼入僧寺亦然。 尼见比丘须礼拜,比丘但问讯答之。 尼见居士,但彼此合掌。 凡远行,须偕善友,不得与不良之辈同行,虽近地亦然。 凡佛子之远行,无非求善知识决择生死。 不得观山玩水,图游历广远,夸示于人。 凡于途中所见,悉当默念《华严经净行品》诸偈文文多未录。 凡见一切,皆当想其来之所自,去之所归。 其本体何在,由何化成,至何时而消灭。 推之极底,必有所悟。 凡从外归,但可言途中所感悟之境界,不得夸张所见美丽及兴趣。 【务丧第二十三】凡居士家中,若遇父母或眷属将终,当于未终之前,以人死归处事,预告家人。 并净扫房室,焚香于内,全家念佛,恒以净土风景语病者。 若气将绝,家人不必哀哭,家中不得怆惶,宜加功念佛,念至三五时后,方稍休息。 若死者暖气未尽,不得抹装,并不得以手摩。 暖尽,然后抹装殡殓。 不必烧公据焚楮钱。 公据:官票。 楮钱:祭祀用的纸钱。 客来则请之念佛,并面辞牲祭。 若近地有净戒沙门,当请来念佛诵经若干久。 否则,居士自与眷属,沐浴焚香,于堂中奉一佛像,自礼自诵尤嘉。 盖死者与亲眷之心灵尤为接近,而亲人念诵,尤其恳切至诚,不必依俗习决欲请僧道也。 其次,张贴讣闻除照常式外,须加数语于空白处,谓:「寒家务丧,全遵佛制,不杀生命,不用荤腥,不化楮钱。 如蒙唁吊,念佛香外,不敢他烦。」若开堂祭,用儒礼亦可,但不得伤生为要。 凡宾客夫马,宜多给辛力,以代酒资。 于开堂日,宜预先布一讲堂,请能说佛法者于中讲演若干时,宾客皆坐听,家中眷属席地听。 若无能讲者,居士自讲亦可。 但死者若系居士之长辈,则居士不得自立台上,须于台下中央正立,向上言说。 家人席地,悉作趺坐,令诸宾客咸生净感。 又家中不得用锣鼓喧闹,须以法螺为号令,以笙笛和哀乐。 门前悬一长旛,旛头上用布或纸,扎一接引佛像,发引时,可执之前行。 宾客送葬者,可不用白,悉于肩上安一莲花,青红绿白皆可,不必纯白;若用白,则当于白帛上书南无阿弥陀佛六字,令见者多念佛助往生,途中遇吊者亦然。 并预先印一净土文词,说明其理由。 棺上悉安莲华,中立接引佛像,以改其用白鹤之俗习。 而长途中间亦称佛号,如唱拜香歌然,但须长韵,合六字为一分钟久,免其前后参差。 送至山上,同声念《阿弥陀经》一卷,称佛号一小时方散。 【住禅堂等第二十四】凡沙门住禅堂,及本书所未及之各则,均可照威仪门习行,兹不复述。 发布时间:2022-03-31 00:46:40 更新时间:2024-03-17 13:53:35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chaoren.net/wei-54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