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复范古农居士书 内容: 复范古农居士书一净土一法,以信愿行三法为宗。 唯其具真信切愿,方有笃行。 祸害迫切,便能诚恳,优游无事便宽缓,此凡夫通病也。 然当今之时,其世道局势,有如安卧积薪之上。 其下已发烈火,但未烧至其身。 转瞬则全体炽燃,遍界无逃避处。 尚犹悠忽度日,不能专志求救于一句佛号,其知见之浅近甚矣。 佛法诸宗修持,必到行起解绝,方有实益。 不独净宗修观为然。 宗家以一无义味话头,置之心中,当作本命元辰。 不计时日,常为参叩。 待至身心世界,悉皆不知,方能大彻大悟。 非行起解绝乎。 六祖谓但看金刚经,即能明心见性。 非行起解绝乎。 愚谓起之一字,义当作极。 唯其用力之极,故致能所双忘,一心彻露。 行若未极,虽能观念,则有能有所。 全是凡情用事,全是知见分别,全是知解,何能得其真实利益。 唯其用力及极,则能所情见消灭,本有真心发现。 故古有死木头人,后来道风,辉映古今,其利益皆在极之一字耳。 又今人多尚空谈,不务实践。 劝修净业,当理事并进,而尤须以事为修持之方。 何也,以明理之人,全事即理。 终日事持,即终日理持。 若理事未能大明,一闻理持,便觉此义深妙。 兼合自己懒惰懈怠,畏于劳烦持念之情,遂执理废事。 既废于事,理亦只成空谈矣。 愿阁下以圆人全事即理,为一切人劝,则利益大矣。 复范古农居士书二中阴者,即识神也。 非识神化为中阴,即俗所谓灵魂者。 言中阴七日一死生,七七日必投生等,不可泥执。 中阴之死生,乃即彼无明心中,所现之生灭相而言,不可呆作世人之死生相以论也。 中阴受生,疾则一弹指顷,即向三途六道中去,迟则或至七七并过七七日等。 初死之人,能令相识者,或见于昼夜。 与人相接,或有言论。 此不独中阴为然。 即已受生善恶道中,亦能于相识亲故之前,一为现形。 此虽本人意念所现,其权实操于主造化之神祇。 欲以彰示人死神明不灭,及善恶果报不虚耳。 否则阳间人不知阴间事。 则人死形既朽灭,神亦飘散之瞽论,必至群相附和。 而举世之人,同陷于无因无果,无有来生后世之邪见深坑。 将见善者则亦不加惕厉以修德,恶者便欲穷凶极欲以造恶矣。 虽有佛言,无由证明,谁肯信受。 由其有现形相示等,足征佛语无妄,果报分明。 不但善者益趋于善,即恶者其心亦被此等情理折伏,而亦不至十分决烈。 天地鬼神,欲人明知此事。 故有亡者现身于人世,阳人主刑于幽冥等。 皆所以辅弼佛法,翼赞治道。 其理甚微,其关系甚大。 此种事古今载籍甚多。 然皆未明言其权之所自,并其事之关系之利益耳。 中阴虽离身躯,依旧仍有身躯之情见在。 既有身躯之情见,固须衣食而为资养。 以凡夫业障深重,不知五蕴本空,仍与世人无异。 若是具大智慧人,则当下脱体无依。 五蕴空而诸苦消灭,一真显而万德圆彰矣。 其境界虽不必定同,不妨各随各人之情见为资具。 如焚冥衣,在生者只取其与衣之心。 其大小长短,岂能恰恰合宜。 然承生人之情见,并彼亡人之情见,便适相为宜。 此可见一切诸法,随心转变之大义矣。 死之已后,尚未受生于六道之中,名为中阴。 若已受生于六道中,则不名中阴。 其附人说苦乐事者,皆其神识作用耳。 投生必由神识与父母精血和合。 是受胎时,即已神识住于胎中。 生时每有亲见其人之入母室者,乃系有父母交媾时,代为受胎。 迨其胎成,本识方来,代识随去也。 欲海回狂,卷三第十二页,第八,九,十,十一,十二行,曾有此问。 原答颇不中理,光为之改正,当查阅之。 原答云,譬如鸡卵,有有雄者,有无雄者。 未有识托之胎,如卵之无雄者也。 不知卵之无雄者,即令鸡孵,亦不生子,何可为喻。 光只期理明,不避僭越。 故为居士陈其所以。 圆泽之母怀孕三年。 殆即此种情事耳。 此约常途通论。 须知众生业力不可思议。 如净业已成者,身未亡而神现净土。 恶业深重者,人卧病而神婴罚于幽冥。 命虽未尽,识已投生。 迨至将生,方始全分心神附彼胎体。 此理固亦非全无也。 当以有代为受胎者,为常途多分耳。 三界诸法,唯心所现。 众生虽迷,其业力不思议处,正是心力不思议处,亦是诸佛神通道力不思议处。 光近十余年,目力不堪为用,故于经论不能广引以证。 然其理固非妄出臆见,以取罪戾也。 死生,众生之大事。 因果,教化之大权。 愿阁下不惜广长舌,以因果报应为转烦恼生死,成菩提涅槃之一助。 则法门幸甚,众生幸甚。 发布时间:2022-03-08 00:39:07 更新时间:2024-03-17 13:53:40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chaoren.net/wei-53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