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莲池大师:生日、生子、婚礼、宴客、择业等不宜杀生 内容: 生日 生子 婚礼 宴客 择业等不宜杀生------莲池大师《戒杀文》 莲池大师《戒杀文》原文:世人食肉,咸谓理所应然。 乃恣意杀生,广积冤业,相习成俗,不自觉知。 昔人有言,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是也。 计其迷执,略有七条,开列如左,余可例推。 云︰一曰生日不宜杀生。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 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升,见在椿萱增延福寿,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一也。 二曰生子不宜杀生。 凡人无子则悲,有子则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爱其子。 庆我子生,令他子死,于心安乎? 夫婴孩始生,不为积福,而反杀生造业,亦太愚矣!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二也。 三曰祭先不宜杀生。 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扫,俱当戒杀,以资冥福。 杀生以祭,徒增业耳。 夫八珍罗于前,安能起九泉之遗骨而使之食乎? 无益而有害,智者不为矣!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三也。 四曰婚礼不宜杀生。 世间婚礼,自问名、纳采以至成婚,杀生不知其几。 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杀,理既逆矣! 又婚礼吉礼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惨乎!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四也。 五曰宴客不宜杀生。 良辰美景,贤主佳宾,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须广杀生命,穷极肥甘。 笙歌餍饫于杯盘,宰割冤号于砧几。 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五也。 六曰祈禳不宜杀生。 世人有疾,杀牲祀神,以祈福佑。 不思己之祀神,欲免死而求生也,杀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于此矣! 夫正直者为神,神其有私乎? 命不可延而杀业具在,种种淫祀亦复类是。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六也。 七曰营生不宜杀生。 世人为衣食故,或畋猎、或渔捕、或屠宰牛羊猪犬等,以资生计。 而我观不作此业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冻馁而死也。 杀生营生,神理所殛。 以杀昌裕,百无一人。 种地狱之深因,受来生之恶报,莫斯为甚矣! 何苦而不别求生计乎?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七也。 莲池大师“《戒杀文》有七事不宜杀生”白话文:世人认为食肉是理所当然的事,于是习俗相传恣意杀生,不知不觉间累积不少冤业。 明白的人,不禁为此而痛哭流涕及长吁叹息。 总的来说,日常生活中有七事不应杀生。 世人因积习而不知错,是令人痛哭叹息的原因。 一、生日不宜杀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我出生之时,实乃父母受难之日。 此日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以此功德回向健在的双亲增福延寿,已亡双亲早获超升。 岂能于我生日时忘记母难? 于庆祝我生日时而杀害生灵? 此举非但贻累父母,于己更是不利。 二、生子女不宜杀生世人无子女则悲,有子女则喜,不知一切禽畜亦有眷属,亦同样爱牠们之子女。 倘因庆祝我子女生,而令他子女死,我于心何安? 是故不应因生子女而造杀生业,此乃愚痴行为,应为子女放生积福才是。 三、祭祠先祖不宜杀生在亡者的忌辰或春秋二祭时应当戒杀,以助先祖增福。 倘以杀生来祭祀,只会令先祖增加罪业。 即使有山珍海味摆在眼前,九泉下的先祖遗骨亦不能受用。 杀生祭祖非但无益于先祖,反而有害,诚智者不为。 四、举行婚礼不宜杀生世人在订婚及成婚时杀生者不胜其数。 结婚乃人生大事的开始,甫开始便行杀,是逆理的行为。 况婚礼乃大吉的事,于吉日而行凶事,绝非明智之举。 五、宴客不宜杀生在良辰美景、欢宴亲朋之日,应以素筵款客,不应以杀害生命作庆贺。 当彼此在开怀畅饮、互相道贺时,又何忍物命在砧板上号啕惨叫? 有良知者应当以此为悲。 六、祈福不宜杀生世人生病时,都习惯杀生祭祀神灵祈福。 但岂有杀他命而能延我命之理? 正直者为神,神不偏私,杀生祀神是淫祀,正直之神不会领受。 七、营生不宜杀生世人以打猎、渔捕、屠宰等谋生者颇多。 其实,不作此杀业亦不会饿死。 以杀生为业,为神明所鄙夷,以杀生而致富的更是百中无一。 此举除种地狱的深因外,更受来生恶报,是故作此杀业者,应速改过而别求生计。 发布时间:2021-02-28 13:53:01 更新时间:2024-03-17 13:54:21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chaoren.net/wei-42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