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法师文钞|关于劝人亦只可劝其可劝者的开示 内容: 导读世间人多多都是好名而恶实。 以无实之名,实为大辱。 纵能名满天下,还能以此了生死否? 敦伦尽分,不悖佛教之人乘天乘,信愿念佛,实行佛教之横超法门。 任是佛菩萨现身,亦不肯离此二途,另修别法。 则虽未能得佛心,却实能够仗佛力。 末世众生,不以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万难了生脱死。 欲报父母恩,应当一心念佛,代父母忏悔业障,求佛加被,令其善根增长,一心念佛,求生西方。 又当自己多方奉劝,冥(指求佛加)显(指自劝)两种,诚心诚语,庶可父母遂生信念佛矣。 末法时世,邪魔外道不胜其多。 住持佛法之人,若不依佛制,即是魔类。 今之此种,到处皆是。 无目之人,如蝇逐臭,乐不可支,亦只可随他去了。 何以故? 彼之势盛人众,倘按实说,不有明祸,必有暗祸,劝人亦只可劝其可劝者耳。 彼已丧心病狂,劝之必致反噬。 复杨树枝居士书(四)(民国二十年)光无状,自光绪七年离家,至今已五十年,依然故我。 业障未消,道业未成,无面目以回本乡。 虽前承陈柏生、刘雪亚二督帅函劝回秦,但自愧实甚,不肯应命。 以致先祖坟墓,并父母坟墓,均未能一往礼拜。 不孝之罪,直无可忏,每一思之,汗为浃背。 居士秉救济之婆心,行平等之法行,不以寒舍为辱,而一为观察,可谓屋乌推诚矣。 又复往视光之祖茔,则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光阅至此,不禁潸然惨凄者久之。 然而光之为人,绝不愿留虚名以污人耳目。 但期临终仗佛力以往生,则所愿足矣。 至于行履,有何可上纸笔,著述亦无。 《文钞》自徐蔚如排印后,则随顺人情,为之流布。 自十五年中华书局《增广文钞》版排好,此后所有随便应酬之作,概不存稿。 吾乡同辈,已经死尽。 赵士英乃后生,得其传闻,而《一片明月照九州》之偈,亦非光作。 光之为人,不傲不谄,视一切有势力、无势力者,亦无二致。 居士既抄赵士英之记,今仍寄回,亦不修改,以不愿留此丑迹于世。 若即将此纸撕灭,窃恐居士谓不近人情。 今人每每求诸名人,为己父母,及为己作诸传记,以期留身后之名耳,光颇以此为耻。 不但光自己不求人作,即光父母,亦不自作,况求人乎? 纵能名满天下,还能以此了生死否? 以故光之名心,淡极淡极。 每见求人撰文者,心辄痛息。 以故常曰:世间人多多都是好名而恶实。 光岂恶名哉? 以无实之名,实为大辱,故不愿有此空名也。 (其二)凡事当按自己之职分,以为计虑。 明知其不可,而又常欲为之,岂非无事生事,徒扰心神,有何益乎? 汝之所问,汝已知其不能,何又问我? 我岂能越理教汝乎? 况今之学佛,甚为便利,不似昔年,非出家,遂难闻法修行也。 现今邮政大通,在处之经,皆可请致,天下知识,均可请教,何必出家方能修行乎? 须知今日出家,反不若在家居士之有益。 以法弱魔强,恶徒邪党,常怀欺僧夺产之心。 若处山林寂静之处,则小人竟为夺数升米、几件衣、几圆钱而行打杀,其危险非古昔所有。 即在城市,亦难免无人事往还。 谁能一事不为,安受供养乎? 光以无能之人,在普陀二十余年,只以随众吃饭而已。 自民七蔚如印《文钞》以来,亦是终日为人忙。 汝意谓出家便一无所事乎。 不知出家,若撑持道场,宏扬佛法,其事更多。 即作自了汉,而所须衣食,总须经营,日食三餐,当必料理。 若不修持,尚多闲暇,若勤修持,则忙无已时。 汝欲受皈依,当于佛前礼拜自受。 今为汝取法名为慧懋,谓以佛法自勉勉他,以期敦伦尽分,不悖佛教之人乘天乘,信愿念佛,实行佛教之横超法门。 任是佛菩萨现身,亦不肯离此二途,另修别法。 则虽未能得佛心,却实能够仗佛力。 末世众生,不以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万难了生脱死。 且勿以不能遍研大乘经论,遍通禅教律密为欠。 倘置净土一法,纵能遍得经论之奥,遍通诸种法门,或恐了生脱死一事,尚在未来不知经若干世若干劫也,说甚父母许不许。 光一向不赞成人出家,况今之乱世,多半都以俗欺僧乎? 至于受戒,不妨亦在佛前多多忏悔,自誓受之,如《文钞》中与福贤女士书所说。 然无论受戒不受戒,既皈依三宝,必须持此五事,不敢有犯,方为正信佛弟子。 若以未受五戒,于此五戒不须注意,则尚不足为正人君子,况佛弟子乎?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一切善法悉宜修,一切恶法悉宜断,是为佛教之略戒经。 今之世运,坏至其极者,以儒者破斥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为佛骗愚俗之说。 故儒者均不以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为训,以致善无以劝,恶无以惩。 及乎欧风一来,则靡然从之。 使大家都知有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之事理,则何至互相残杀,以致杀劫永无了期也? 呜乎哀哉。 (其三)汝兄立田,天姿甚好,惜其未学。 然已大半辈子过了,无可成就,只好一心念佛,求生西方。 彼妄想甚大,欲一年、两年修行,即得五眼六通,又欲知父母之究竟苦乐。 此种话,虽是一片慕道报恩之心,若不为说破,后来或致著魔,可怕之极。 彼既欲报父母恩,应当一心念佛,代父母忏悔业障,求佛加被,令其善根增长,一心念佛,求生西方。 又当自己多方奉劝,冥(指求佛加)显(指自劝)两种,诚心诚语,庶可父母遂生信念佛矣。 肯念佛求生西方,则临命终时,仗佛慈力,往生西方,便已超凡入圣,了生脱死矣。 不如此为父母谋,而欲知其苦乐以度,则何如未去世以前便度之乎? 老实人,只好做在家居士,随分随力修持,若出家则更不能修持矣。 祈与彼详细说之。 今为彼取法名为慧勖,勖,亦勉也。 以敦伦尽分等,及信愿念佛等,自勖勖人,其功德利益,无量无边。 切不可妄想得道得神通。 但一心念佛,复以此劝人,则虽不得道,尚可胜于得道。 以往生所得之利益,比得道更大。 况盲修瞎炼,多分会著魔发狂乎? 祈认真为彼详说。 否则,或有危险也。 (其四)末法时世,邪魔外道不胜其多。 此韩魔子,不问彼之如何修持,只一五教大同四字,即可知其底里。 外道皆仗幻术以欺世欺人,一班有眼无珠者,见其神通广大,遂以身命皈依。 若真知道理之人,当远之不暇,尚欣羡而怀疑欲皈依乎? 此即《楞严经》,想阴十魔之流类。 乡愚以能见神见鬼为希奇,而不知其为彼之邪术以惑人也。 汝于彼魔子,尚欲问其前生,则汝已被彼吸动。 黄冠云者,亦魔妄说耳。 汝既由黄冠中来,何以从初即不喜彼修炼之事? 汝须知妖魔鬼怪,都有神通(是妖通,非真神通)。 愚人见其有神通,遂谓是菩萨,则入彼魔罥网中矣。 既是真有神通,何以从之学者,发如此之狂? 而况彼之所说,与所立之名词,通非佛法中所有者。 彼谓彼是真佛法,乃一切外道公共之骗人根据,说此话,即可知其是魔。 佛所说法门无量,法法皆真,善知识随己所知所得者提倡,只云逗机与否。 若曰:“我之法真,别的通皆非真,其人不问而知其为魔。 ”汝实心中无主,幸彼等现出败相,尚心疑不决。 使彼学者不出败相,汝能不拜彼为师,而欲得彼之神通妙道乎? 某师既学圆融,令人吃肉打佛,便为圆融。 即令人吃己肉打己,亦是魔力发现,况彼杀了也不肯说此(吃己肉,打己)话乎? 须知传扬佛法之人,必须依佛禁戒,既不持戒,何以教人修持? 彼见志公、济颠皆有吃肉之事。 然志公、济颠并未膺宏扬佛法之职,不过遇境逢缘,特为指示佛法之不思议境界理事。 而任法道之职者,万万不可学也。 而且彼吃了死的,会吐活的。 某等吃了死的,连原样的一片一块也吐不出,好妄学,而且以教人乎? 住持佛法之人,若不依佛制,即是魔类。 况彼魔子是魔王眷属,完全不是佛法乎? 今之此种,到处皆是,而无目之人,如蝇逐臭,乐不可支,亦只可随他去了。 何以故? 彼之势盛人众,倘按实说,不有明祸,必有暗祸,劝人亦只可劝其可劝者耳。 彼已丧心病狂,劝之必致反噬。 汝若看过《楞严经》中“想阴十魔”(五阴魔境,唯想阴,最多后世魔子所行之事),则此魔子所现景象,岂有动心怀疑之事乎? 然汝亦有魔之气分,此气分不去,后来亦会发生魔事。 一为自是,汝为人司书启,写的字,许多无学问的人都不认得,是尚是利人利物之人之心行乎? 使我不说破,则毕生如此,不知要误多少事。 即不误事,令人费尽心思的猜度,自己折福也否? 冯梦华,一老探花,曾做过安徽巡抚,后来专门办赈。 所写之字,平常人认不到一半。 一年与我写来,我即说彼之过。 后与我写,则用楷体,问及与人,犹是照旧。 其人颇厚道,而儿子孙子通死完,过继的孙子也死。 彼八十四岁方死,死时重孙始三四岁。 一生要以字显高尚,犹是多年办赈,到底只落得一家有五六个寡妇,只有一个三四岁之重孙,可不哀哉? 二则我慢贡高,汝前为汝兄求皈依之信,末后署名,只云谨启。 夫求皈依,是什么下作不堪之事,不宜施其恭敬,而作此种反不如行人问路之礼貌乎? 行人问路,尚复拱手请教。 汝代求皈依,只一谨启,一如问路不拱手,但曰请教耳。 则其视皈依之事,及与所皈依之人,乃一文也不值了。 今以魔子事问,又是谨启。 我若不说破,汝毕生便堕在我慢贡高中,尚不知其非,久而久之,以致著魔。 汝有礼貌,于我何加,汝无礼貌,于我何损。 但以汝既以我为师,岂忍不治汝病,而负我之职分乎? 故为此说。 若认做我求恭敬呵责汝,则其著魔也当不在久。 此信勿令别人看,免得魔徒造口业(此系最初之复信)。 恭录自《印光法师文钞续篇》卷上微信号:renhuiyaji仁慧雅集仁慧雅集之意乐.集风雅.禅人生.趣大道文钞选读请点击阅读原文 发布时间:2020-05-09 23:41:19 更新时间:2024-03-17 13:56:02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chaoren.net/wei-23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