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心在道体上的开花,说到底,是心的变幻,心的效果。全部法都是心。心便是法,法便是心。心和法不贰。心和道体和合,而有法生。只有道,不会发生法;只有心,也不会生出法。二者和合,即有法生。藉由心,道转化为法,事实上那个转并没有真转,道仍是道,始终如一。藉由道,心化生为法,实际上那个化并没真化,心仍是心,实质未变。全部生者,其实未生。生仅仅幻生,一场幻演。
由于法是心与道体的和合,所以,真实见法者,既能见心,也能见道。目击眼前的任何一物,心和和道一起在那里。见心见法见道,三者是一起的。所谓一物三观,一起而现。本相幻象,全在一明人眼里。清清楚楚,如明镜现像,如晴天云丝。
何谓法?法是心,法是知道,法是幻象,法是别离,法便是众生。要想了解法,须先调查心。要想目击道,须先知道法。心法道三者同一体,知其一则知其二矣。
假如眼睛有一种缺点,当你看灯时,就会看到灯晕。法就像灯晕,那不是天然而有,也不是无因此现,是心籍由道的化生,如梦,如幻。说法如梦、如幻,而不是是梦、是幻,由于那儿还有道体,还有道的效果,不纯粹是心的作为。
法相是心所生,法身非心所为。若能解了诸法实相,心法道三者分明。道是父,心是母,全部法是子。道是天然之道,母是全部幻母,子是诸幻法也。母不真实,全部子皆如幻。事物未被命名之前,说为道;命名之后,称为法。从道到法,心是那命名者。也便是,未被命名的事物称为道,命名了的事物说为法,而这全部,心是作者,心是创造者。
了解那未被命名的,了解那被命名的,了解那命名者。三者皆清楚,法界无疑问。什么是法?简略的说,法是心的效果,心的效果表现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