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爱敬交至 内容: 爱敬交至(出自《感应篇解》)【原文】明赵彦霄,与兄彦云,同爨十二年。 彦云游浪废业,遂求析箸。 甫五年,而兄产荡尽。 霄乃置酒语兄曰,弟初无分意,以兄不节,敬为兄守先业之半,尚可供朝夕。 请归,仍主家政。 即取分契焚之,付以管钥,且代兄尽偿诸逋。 兄惭,受而改辙。 次年,彦霄父子,同登进士。 [按]临财之际,兄弟尤易参商。 所以为亲用财,则互相推诿。 分亲所有,则彼此争竞也。 善哉功过格云,人子当养生送死时,应作譬如父母少生一子想。 当析产受业时,应作譬如父母多生一子想。 观赵君所为,何尝有财产之见在其意中哉。 【译白】明朝赵彦霄与兄长赵彦云,在父母过世后,仍同住一起生活了十二年。 后来,彦云整天游手好闲,荒废本业,彦霄只好向兄长请求分家。 不到五年,彦云之家产耗损荡尽。 一天,彦霄设酒席招待其兄,说:“弟弟我原本并无分家之意,只因兄长平时不知节制,我只得敬为兄长守护先人的一半产业,至少还可勉强维持生活。 现在请兄长回来,仍主持家政。 ”即取出分家的契据烧掉,把钥匙都交给兄长,并代兄长偿清各种债务。 其兄很惭愧,接受弟弟的请求,从此改过自新。 第二年,彦霄父子同时考中进士。 [按]面对钱财之际,兄弟之间最易产生冲突。 所以当需要为双亲花钱时,往往互相借故推脱。 当分双亲遗产时,往往彼此极力竞争。 《功过格》上说:“为人子女,对父母生前赡养和死后滨葬时,应作譬如父母少生一子女想。 ”当分家接受产业时,应作譬如父母多生一子女想。 观赵彦霄所为,哪有财产之念存于其心呢? 摘自安士全书《文昌帝君阴骘文》广义节录:爱敬交至 发布时间:2020-12-22 09:40:29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chaoren.net/shu-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