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轻准呈状第四
发布时间:2021-01-06 19:31:02 | 来源:素超人
【原文】离人夫妇。株连尼孀。奸情无实。童年男女。(四条◎初存厚,次原情。)
【译白】使夫妇离异。牵连到尼姑、寡妇。男女奸情查无实据。涉案者年龄尚小。
摘自《
安士全书
》欲海回狂:不轻准呈状第四